根据**集团2019年度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以及**集团字〔2018〕95号文《**集团绿色生态企业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暂行)》(以下简称95号文)规定,提出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绿色生态企业建设“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环保考核与薪酬挂钩激励机制,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体系,严细工作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加快形成绿色产业结构、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分类考核、层级管理的原则; 3.坚持定性考核、重要事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过程控制、结果考核的原则; 5.坚持考核结果与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挂钩原则。 三、考核方式 (一)进行季度、年度定性考核的单位 包括:权属煤矿企业、热电企业。 1.若不发生环保舆情事件和环境事故,按照95号文年度考核得分比例兑现基础薪酬中的环保薪酬(以下简称环保薪酬)。 2.若发生环保舆情事件,按95号文中重要事项考核办法扣减环保薪酬,再按年度定性考核得分比例兑现环保薪酬。见附件 3.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扣除环保薪酬,并按95号文兑现绩效薪酬。见附件 (二)只进行重点抽查、动态巡查的单位 包括:权属二类企业单位。 1.若发生环保舆情事件,按95号文中重要事项考核办法扣减环保薪酬。见附件 2.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扣除环保薪酬,并按95号文兑现绩效薪酬。见附件 3.若不发生环保舆情事件和环境事故,按上述八个年度定性考核单位平均得分比例兑现环保薪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