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是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对外宣传、推行信息公开、开展政民互动、联系服务群众、开展舆论引导的重要手段和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账户管理 (一)坚持“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由XX科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两个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发布内容,保持账号的活跃度,原则上每周发布信息不得少于4条。 (二)加强账号密码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密码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泄漏。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登录密码和使用终端的安全管理,不得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账号,防止出现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明确管理权限,严格规范操作 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依据个人观点和认识,超越工作规范进行发布。任何人未经单位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政务新媒体资料。 (四)严把新账号开设关,实施新媒体集中管理 禁止任何个人未经单位审批,擅自以政务服务中心及所属科室、窗口或某工作项目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开设实名认证新媒体账号,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XX科备案;以非公职身份认证开设的私人新媒体账号,认证信息中不得出现与单位、所担任职务及所从事的公务有关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履行公务有关的信息。坚持与本单位有关政务新媒体及内容实施集中管理。 第三章信息发布与舆情管理 (一)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的信息发布制度 本单位需发布的信息由责任科室负责拟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