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井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工种安全要求及处罚规定 一、各工种安全要求 (一)卷扬工 1、不定期对卷扬机进行安全检查及保养,对钢丝绳每天打油,检查钢丝绳是否起刺及地滚安全情况。 2、听到提升信号,不要忙于开机,先观察卷扬机、钢丝绳周围是否有人,确定无误后,再发出确认信号(两声),待挂钩工再发出提升信号后,方可开机稳步提升。 3、监督并时刻提醒运输员将连环挂好。 4、在确保钢丝绳与矿车无磨擦的情况下,才能下放矿车 5、往下放矿车时,卷扬工必须发出“三声”下放信号,得到挂钩工的“两声”确认信号后方可开机放罐。 (二)挂钩工 1、经常检查钢丝绳及矿车挂钩连接处,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2、负责斜井地滚的正常运转,如果发现地滚不转或损坏情况,及时处理,以免磨损钢丝绳。 3、维修斜井轨道,及时清理斜井坡上矿车中掉出来的矿岩,以免造成矿车掉道。 4、严格遵守信号规定“一停、二上、三下、四矿”,一声要长、二声要脆、三声以上要间隔清楚。但“一声”在超过五秒的情况下,则视为警报。 5、挂好钩后,要认真检查连接情况,确保无误后,才可发出提升信号。之后卷扬工应发出确认信号“两声”,挂钩工应再对矿车连接情况检查一遍,无误后,再发出一次提升信号,这时卷扬工才能开机提升。 6、当矿车开始正常提升运行时,挂钩工严禁在井底逗留,并提醒其他工作人员离开井底,必须到躲避硐车场等安全地带躲避。 7、当卷扬工发出放罐信号后,挂钩工经确认井底无异常情况时,方可发出“三声”确认信号,卷扬工才能下放矿车,反之卷扬工则不能下放矿车。 (三)运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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