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通过写信和来访等形式,向各级组织反映个人或集体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批评和建议的一种经常性工作,是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窗口。 二、信访工作在所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加强信访信息的研究,为深化水利改革服务。 三、办理群众来信,建立经办、立案交办和信函呈批程序。本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遵循“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的原则,由所办公室负责受理。根据来信反映问题的性质,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转交相关股、室、站办理,3日内处理完毕;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转交所主管领导安排解决,3-7日内处理完毕。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信访问题,经主管领导批阅后,由指定的牵头单位联合调查处理。 四、接待群众来访。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对要求合理,政策性强,但尚无政策规定的来访问题,采取讲清情况、耐心说服、沟通互谅的办法解决;对来访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采取热情接待、按原则办事、做好思想工作的办法,在避免矛盾激化的情况下不予接受。在来访群众反映问题时,要求受理人做到认真听、记,内容记载要全面、条理清楚。根据来访人反映问题的性质,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转交相关股、室、站办理,3日内处理完毕;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转交所主管领导安排解决,3-7日内处理完毕。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信访问题,经主管领导批阅后,由指定的牵头单位联合调查处理。 五、信访信息登记归档。所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热点问题等情况的记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提供详细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应转办信件要及时转办,做到不扣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