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名称:xx市xx街道xx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xx市xx街道xx居民委员会院内 第三条 本社是由原xx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组建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成员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于本社所有。 第四条 本社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 第五条 本社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居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并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资产折股
第六条 本社资产量化范围为经营性资产和部分对外租赁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的形式进行量化(A股),对外租赁的资源性资产以份额的形式进行量化(B股)。非经营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七条 经清产核资并调整账户后,确认本社用于折股量化的经营性资产(总股本)为3148万元(原值),以份额形式量化的资源性资产70.2亩。 第八条 今后本社的集体土地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增加到总股本中。
第三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