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会名称为xx市卫生法学会,英文名称 City Health Law Society缩写为:WHCHLS。 第二条 市卫生法学会是依法批准成立的社团法人。学会是市卫生法学群众性学术团体,由市内从事卫生法制实践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学会宗旨: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进行卫生法学领域的研究实践工作,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推进卫生法制建设、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做好服务,发挥中介、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 学会依法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学会的会址在 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卫生法学学术课题研究、研讨交流、标准制定、成果审定活动,推动卫生法学理论的发展; (二)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普及卫生法学知识; (三)开展卫生法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编纂、翻译、出版与卫生法学有关的刊物; (五)提供卫生法学咨询与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学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学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学会; (三)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四)单位会员须是与卫生法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