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是进一步加强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xx号)和《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聘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意见》(xx号)要求,为切实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坚持“指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和“分级负责、专兼结合、任期管理”的原则,通过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党组织设置规范化、活动开展经常化、作用发挥长效化的有效途径,助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争一流、上水平。 二、选配要求 1、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党龄;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务实,有事业心、责任感;身体健康。 2、选派范围。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从参与“千名干部联千企”活动的领导干部、全县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中选派。 3、指导联系重点。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规模大的联系一家,规模小的联系多家(同一区域内),确保实现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全覆盖。重点是职工50人以上没有党员、100人以上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以及新组建和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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