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成都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我市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产业新城、品质xx”的发展定位和“明日之城.翡翠之城”品牌形象的打造,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落实于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促进崇州经济社会和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xx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具体(实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公司综合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二、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分管部门(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公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