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属单位,集团各部办: 为及时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的工作情况,促进和推动集团公司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激励和调动系统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下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机关各部办主要负责人及集团工、团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信息汇总、信息采编工作职责落实到集团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办(含工、团组织);集团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三、考核任务 1.区供水公司、区水处理公司、区排水管理公司年度考核基本任务各为100分。 2.区水业建设公司、区水务物贸公司年度考核基本任务各为50分。 3.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办年度考核基本任务30分。 4.集团机关每位中层干部、下属各单位每位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均须在《xx水报》或集团门户网站上刊载一篇信息。 四、计分办法 1.来稿不录用不计分。录用后计分标准为:单篇计3分,单条计1分;《水务见闻》一条计3分。 2.管理干部完成基本任务的不计分,超额完成的,超量部分计分按第一条统计;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按每人次扣1分计。 3.稿件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集团办公室每季在《xx水务》上通报下属各单 位、机关各部办和系统管理干部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五、其他 1.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年终完成基本任务分的为达标单位(含部办),完不成任务的为不达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