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宣传工作是党建工作和企业经济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对塑造公司文化,树立公司形象,打造公司品牌,弘扬浩然正气,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反映公司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对外宣传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宣传工作包括内部宣传和对外宣传,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xxxx公司报》、展板宣传、墙体宣传、宣传栏、电子屏、公司网站、企业微信及各类重大活动、会议宣讲等形式,外部宣传载体主要是公司网站等。 第三条 宣传工作宗旨:突出公司改革发展的重点,突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突出公司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重点,突出展示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条 宣传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实事求是,亮点突出。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五条 公司宣传工作由党办归口管理。 宣传小组成员由公司党办及各部门兼职宣传人员组成,内部宣传负责日常工作类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发布和公司重要接待、公司大型会议、各种培训及其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信息和稿件的报送及在电子屏、宣传栏和网络上公布相关情况和新闻。外部宣传负责企业产品推广活动、公司品牌形象宣传等信息的策划、设计、广告公司与宣传媒体的联系及确定等。 所属企业、子公司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必须有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必须有承担宣传工作职能的部门,设置专、兼职的宣传工作专员,负责将其内部稿件校稿、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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