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人事劳动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根据《市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评估办法(试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评遵循“民主集中、科学合理、公开公平、简便易行”的原则,科学设置绩效管理指标,注重对工作效能的评估,促进各事业单位规范有序运行。
第二章 绩效考评的组织领导
第三条 成立市人事劳动局直属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考评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 第四条 考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具体负责绩效考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绩效考评的内容
第五条 绩效考评设置业务工作和综合管理两大考核指标。业务工作目标主要有职能职责、工作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综合管理目标主要是市人事劳动局党组根据市委、市政府、省人事劳动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的发展需要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实际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 职能职责重点考评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分职责任务、依法办事、政令畅通等方面,由各直属事业单位提供绩效考评自查报告,市人事劳动局综合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分别提供考评意见。 第七条 工作效能主要评估直属事业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成本、工作效率的情况。效能建设,要求单位岗位职责明晰,制度职责上墙,干部职工佩证上岗,公文处理、保密、档案工作符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