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集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分层管理,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 (二)坚持按岗定薪、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三)坚持收入申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依法规范薪酬分配行为,强化薪酬分配的监督。 二、适用范围 (一)本意见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集团任命或委派的各业务板块(含上市公司和事业部,下同)及其所属单位、集团直属单位、事业单位、特设机构、群团组织和总部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含平煤股份、神马股份以及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经理层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由其董事会确定,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三、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一)集团总部负责对各业务板块以及集团直属单位的业绩考核,各业务板块负责对其下属单位进行考核,业绩考核办法以及季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需报集团备案,接受集团审核、审计与监督。 (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形成薪酬奖惩意见报集团研究决定后执行。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负责制定经理层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四、年度薪酬制度 集团实行以自然年度为考核兑付周期的薪酬制度,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