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加强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xxxx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下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是指以特定方式有偿取得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招标采购活动按国家法律法规可分为招标和采购两种交易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采用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非工程类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 第四条 根据招标采购的方式不同,本办法将招标采购项目分为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建设工程范围、规模、标准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及集团或公司决策采取招标的项目,主要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二)货物类项目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除外。 (三)服务类项目是指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类项目以外的其他招标采购对象。 第五条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是指集团公司为推广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而建立的,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第六条 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选择有实力、讲信誉、报价合理的单位完成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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