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完善“三级联评”考评机制,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加强村干部目标考核管理力度,切实提高村干部想事干事、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村党组织干部队伍。 第三条 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双重管理。县委组织部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备案管理,主要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和考评奖惩工作;乡镇党委负责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拨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村“三委”成员可参照本办法,由乡镇党委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四条 村党组织书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有组织纪律和大局观念,宗旨意识强,党的意识强,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 (二)综合素质高。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大专以上学历应占一定比例。熟悉农业产业政策,掌握必要的实用技术,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依法治村、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三)群众威信高。品德端正,办事公道,作风朴实,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书记满意度达到xx%以上。 (四)带富能力强。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思路宽、办法多、效果好,带头致富(本人要有致富项目)、带领群众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