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单位工作联系调研的职责、原则、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管理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单位正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调研工作要求,非党员的正科级以上干部,参照本制度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 术语与定义 联系调研:本制度所指“联系、调研”,是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所规定和要求的,与群众建立深入密切联系,和深入调查研究两个方面的内涵,不局限于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沟通、交流、调研,不限于与本标准所规定的联系点联系或调研。 4 目的 4.1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革除“四风”。 4.2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职工群众听取意见,全面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4.3 深入实践检验认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破解生产管理和发展难题。 4.4 坚持做到“三严三实”,深入实践“两学一做”活动。 5 联系调查基本原则 5.1 坚持实事求是,用发展的观点观察认识事物的原则; 5.2 坚持尊重实际、尊重事实,全面真实的原则; 5.3 坚持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的原则; 5.4 坚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的原则。 6 联系点划分 6.1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联系1个以上的党支部、3个以上的部门(车间);副调研员联系分管工作所在部门; 6.2 党委领导班子、副调研员联系点每年调整一次,对各支部的联系点,原则上在连续的三年中不重复; 6.3 由政工科在每年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