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县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全县网站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作用和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工作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xx县辖区内的所有网站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负责对我县辖区内所有网站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实行年审制度。凡辖区内的网站需在次年的1月份向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报告上一年度的网站运行情况。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将对全县网站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向运行质量不达标的网站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各网站建立由网站管理员、栏目管理员、责任编辑、编审四级管理的机构,分级负责。网站管理员负责对栏目的设置和栏目权限的分配,明确栏目的内容和范围;栏目管理员负责所属栏目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归类,如实记录信息发布的单位、时间、内容、账号、IP地址、电话等信息;责任编辑负责对栏目信息24小时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发现有害信息应做好备份,同时报告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编审负责网站全部内容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同意后才能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