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载体,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公司党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级成员组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可以根据需要列席参加。 第七条 公司党委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一)组 长: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 主要职责:根据二级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