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每人筹资额为35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为70元,省、市、县按每人280元的标准补助。 一、门诊及住院 1.门诊统筹。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村级门诊的补偿比例为100%,封顶线不超过35元,以家庭为单位共同使用。在乡级及乡级以上医院门诊医药费累计最高补偿额为200元,乡级门诊补偿比例为55%;县级或域外门诊补偿比例为40%。 2.住院统筹。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标准如下:(单位:元)
医院级别 费用分段 补偿比例 乡 级 0-300 300以上 55% 80% 县 级 0-800 801-8000 8000以上 40% 70% 60% 市 级 0-1000 1000以上 40% 55% 省 级 及邻县 0-1000 1001-10000 10000以上 40% 45% 50%
3.补偿封顶线。每例参合患者全年累计补偿不超10万元。 4.实施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障。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上述23种重大疾病,限额内医药费不分级不分段,按70%补偿。 5.大病保险补偿(赔付)。新农合补偿后,参合人员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