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延伸拓展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的触角,有效激发基层信访工作的创造力和活力,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信访工作基础性作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抓好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的基础上,拓展延伸开展全市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确保全市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乡镇(街道)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辐射带动,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富民兴陇走前列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工作目标早日实现,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标准 1.信访工作机构健全。乡镇(街道)设立有承担信访工作职能的有关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所辖各村(社区)有专人负责信访信息工作,每个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不少于1名信访信息员。 2.组织领导力量到位。将信访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同党务、政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一岗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信访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3.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乡镇(街道)设有承担信访接待任务的便民服务大厅,配备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