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新期待,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步骤。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前,我们要结合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使学习实践活动紧扣检察机关的职责和检察工作的实际,使之成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是要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本领,就是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善于监督,克服畏难情绪,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检察机关只有牢牢抓住法律监督这个关键,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有新进步,才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科学发展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离开了发展,科学发展观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成了无的放矢。所以,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始终把为发展大局服务当做自己的根本政治责任。检察机关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完善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把能不能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能不能确保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能不能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能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标准,克服那些“保护论、空谈论、服从论、无关论、业务论”等错误观点,真正按照“三个至上”、“三个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