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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工作的落脚点。《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强调“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并将其写入“政治巡视进一步深化、巡视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全覆盖质量进一步提高、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进一步形成”总体目标,凸显了中央对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高度重视,彰显出推动巡察监督取得实效的坚强决心。巡察聚焦问题、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整改问题和解决问题才是关键,笔者通过分析当前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巡察反馈意见落实落地,促进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一、当前巡察成果运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整改存在过关心态 做表面文章。近年来,从中央到各省(区、市),巡视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有的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存在以“过关”心态对待巡察工作。巡察组进驻期间,被巡察地方、单位处于“临考”状态,巡察组一走,拧紧的发条立即松懈下来,“巡察只是一阵风,驻点结束就轻松”生动刻画出被巡察单位的“求平安”“求通关”“求放过”心理。存在这类思想认识的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也相对不积极,存在被动应付的思想。在落实整改要求时“打折扣”,在问题整改落实阶段避重就轻,对那些原则性、根本性的问题不加以研究解决,只把焦点放在一些细小问题的整改上。有的整改措施不痛不痒,整改时间宽泛模糊,以此敷衍了事。
  (二)巡察成果运用责任不明确  落实缺担当。有的地方存在对中央、省、市关于巡察精神学习贯彻不及时,理解不深刻;常委会、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巡察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相关部门对巡察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提供信息不充分、工作协作不顺畅等。被巡察单位应当整改不予整改,对巡察报告的问题置之不理,应该由谁来追责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此外,还存在未跳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窠臼,习惯当“甩手掌柜”,拿开会当贯彻,用发文充执行,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的现象。有的干部爱惜羽毛,在整改工作怕得罪人狠不下心,迫于压力硬不起来,对整改问题“烫手的山芋”不接手,或将个人得失凌驾于组织利益等现象导致巡察整改不能有力推进。
  (三)市县级巡察发现问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经验可遵循,但将上级经验结合基层实际需要在方法上逐步创新、完善。目前开展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开测评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抽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一是巡察方式方法技巧单一、创新不足,难以满足发现问题的需要。如有的巡察组缺乏经验,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谈话不够深入。进驻某单位后个别座谈近40人,未发现一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二是巡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和灵活运用不够,深层次问题难发现。个别巡察组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信访、暗访等方式方法不够,从政治的高度分析、提炼问题能力不够强,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不够高。三是对问题线索缺乏敏感性。有的巡察组在发现可疑线索后未及时保存证据材料,直至向领导汇报后,又返回驻点单位再次查找证据,工作极为被动。
  (四)巡察成果运用效果还不够理想。目前巡察成果运用已经取得较大成绩,但部分党员和群众对此认识模糊;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等工作中的制度还不健全。巡察工作不能得到普通党员、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有的地方通过举报获得的线索较少。如果巡察整改不切实落实,巡过后就没有了“下文”,使巡察工作失去了群众基础。个别干部们认为巡察结束后与巡察前没有变化,对自己的工作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使巡察工作失去了应有的震慑力。
  各地方、单位对以上问题要加强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组织学习巡视工作相关制度和中央领导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的目的和在当前党的建设、党的监督体制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巡察成果运用对工作重要的意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9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和政治原则,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重视巡察成果运用,扭紧打牢思想建设的总开关。
  抓好巡察成果应用,党的思想建设是前提、是根本,制度保障是基础。扭紧思想建设的总开关从根上就是要切实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处理好从根上见和从根上治的关系;处理好当前落实巡察整改和加强未来工作统筹谋划的关系。巡察整改工作只能进不能松,否则巡察整改成果就会半途而废、前功尽弃,不正之风和腐败就会卷土重来,气焰更加嚣张;就会造成党内和社会上思想混乱,影响人民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心和信任。所以决不能跌入巡一巡,紧一紧,抓一抓,松一松的循环,必须持之以恒,全面推动巡察整改成果一抓到底、彻底应用,向纵深发展。要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定不移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开启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新篇章。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成果运用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格外重视巡察成果,紧紧抓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抓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巡察作为上级对本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把反馈意见作为治病救人的一剂药方,把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政治纪律,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强化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双重发力,双向见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纳入全面工作中去统筹谋划,与当前扶贫攻坚、基层党建、扫黑除恶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保护自然环境和发展社会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坚定信心,坚决打赢巡察成果运用这场硬仗。
  一是要有闻过则喜的真心。巡察工作作为党内“政治体检”的重要抓手,聚集问题、发现问题只是“把脉问诊”,整改问题、解决问题是“对症治疗”,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是“巩固疗效”。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必须不讲价钱、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二是要有开门纳谏的诚心。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要坚持敞开大门,将整改全过程至于各方监督之下,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向社会各界坦诚公布,取信于民。坚持从群众最急、最盼、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行业。三是要有水滴石穿的恒心。始终坚持全面整改与系统治理统筹结合,坚持在实处抓问题整改,在深处抓制度建设,务求治根本管长远。对带有共性的面上问题,逐项解剖麻雀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抓好系统治理,善作善成开启新的局面。四是要有剜疮割肉的决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坚持挺纪在前,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保持惩治腐败的疾风劲势。
  三、强化举措,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探索建立完善巡察成果运用的规章制度。完善的制度设计是执行力的保障,巡察成果的运用也需要有完善的制度设计才能实现。一是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评估、报告、反馈、督办、转办、移送等工作程序。建立成果运用档案,实现成果运用中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及时办理的工作原则。二是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细则,对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在巡察成果运用中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三是要建立巡察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细则,把巡察成果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纪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劳动,节约监督成本。
  (二)规范完善巡察整改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自觉认领问题,层层传导责任。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和专职工作部门。三是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并报巡察办备案。四是横向建立巡察整改“三个台账”(问题台账、线索台账和建议台账)和“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工作进度动态更新。五是纵向建立问题整改“一题一档”,按照“问题情况、核实情况、整改情况、完成情况、附件资料”等五个部分,规范整改,实行“痕迹管理”,使巡察整改的决策、协调、实施等环节有迹可查。
  (三)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综合治理。一是实行问题整改“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对整改工作图表化,做到整改过程可寻迹、可监督、可追责。同时加强整改日常工作调度,做到一周一小结,及时销号。二是举一反三,推进共性问题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三是排查突出问题背后的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些典型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按照“符合实际、推进工作、切实管用”的原则,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五是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六是整改情况“双公开”,即党内通报、社会公开,对整改形成“再监督”。
  (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整治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责成被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提交专项整治报告。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县区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借力省委巡视成果,专题会议研究,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滥发津补贴、酒桌办公等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点到线,从线到面,推动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净化。
  (五)坚决吃干榨尽巡察成果。一是线索移交依规依据。建立健全移交问题线索定期通报制度,做好分类移交工作,要求规定期限内向巡察办书面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巡察整改内容量化考核。制定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表。坚持把督查督办巡察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作为对被巡察单位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为内部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干部的绩效管理。三是整改不力严肃问责。要求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限时整改,严肃问责。同时加大对巡察整改问题的审验力度,看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真正做到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担当,以问责促落实。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方式。要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