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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的粮补款,岂能补贴“家”用

  粮食直接补贴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惠农补贴。但是,个别村干部漠视农民切身利益,视群众利益为“草芥”,肆意妄为,对粮食直补却动起了歪脑筋,以集体决策的名义,将本应由种粮户享受的补贴款套取用于村委集体开支。xxx镇xxx名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xxx,xxxx村党支部书记
  xxx。
  2009年,时任xx镇xx村党支部书记xxx、村委主任xxx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承包给本村村民的大棚地划归到村两委班子成员xxx、xxx、xxx、xxx、xx个人名下申请粮食直补款,多领的粮补款用于村集体事务日常开支。截至2017年,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2018年x月,xx县纪委分别给予xxx、xxx严重警告处分;给予xxx、xxx党内警告处分;五人多领取的粮补款均予以收缴。
  二、案件剖析
  1、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严重缺乏。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制定得再好,最终得靠广大基层干部和村两委主干来落实执行。但xxx、xxx作为村两委主干,身为班子的带头人,理应带头不择不扣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但纪律观念不牢、法律意识不强,思想上认为“法不责众”,开会大家一致同意就可以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没有原则性、纪律性,对违纪违法决策本应抵制和纠正,但均未提出反对意见而是盲目附和,最终导致共同弄虚作假,骗领国家粮食补贴款。
  2、党的领导弱化和监督管理严重缺失。少数村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走形式,走过场,对本应关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村里的党员党性不高,监督意识不强,甚至对村主干产生依附心理,任由其在村中一人说了算。与此同时,镇政府有关部门知晓村集体土地或村上多出的粮食补贴面积指标享受粮食补贴的情况,但对于这部分粮食补贴款,村上是否入了村集体帐,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未予监督,形成后续工作环节上的监督空白。在本案中,村干部数年间多报粮食直补款,村委开支无账务记录、无相关支出明细,相关职能部门竟毫无察觉,可见监管责任缺失的严重程度。
  3、惠农政策宣传不及时,村务公开不到位。近年来,虽然党和政府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电视、广播等宣传,使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有所提高,但宣传效果仍不够理想。特别是偏远山区的村民,只知道有很多惠农政策,但不清楚具体是些什么政策、为什么补贴、补贴的标准是多少、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得到补贴,导致惠农策落实欠公平、虚假、腐败现象出现。在村务公开过程中,少数村没有按照要求对村财务收支、土地发包、以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进行公开,少数干部搞“半公开”或“假公开”,张贴的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且不到一日就将公示撕掉,导致老百姓心里没有“明白账”,没法直接参与监督。
  三、启示与应对之策
  1、切实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采取正面宣传学习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促进他们自重、自省、自警,坚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村干部的法纪教育,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观念。
  2、切实强化政策宣讲和教育引导。一是发放公开信宣传。印制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公开信”,并将《公开信》发放到户。二是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补贴资金划转到农户后,在电视台黄金时间发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告,同时通过微信等网络媒体进行宣传,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三是通过宣传栏标语宣传。在村务公开宣传栏上公布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补贴标准等内容,在主要路段、集市悬挂横幅、书写标语来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四是发动乡村干部通知到户。对于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应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的形式宣传告知到户。
  3、切实强化对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纳入乡镇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其它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明确乡镇与涉农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特别对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监督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对惠农项目从登记到核准再到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和责任主体,都要明确化、具体化。二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职能部门在审核各村上报的粮食补贴名册时,应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准确核查村民土地承包面积,发现不符情况,要查清原因,存在虚假上报的,要及时严肃纠正。特别是当发现村民个人户下土地承包亩数异常等情况时,要进行重点核查,筑起一道预防腐败的外部监督屏障。
  4、切实强化对惠农政策资金的公示公开。要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公开必须保证全面、及时、到位。“全面”,要做到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要公开;“及时”,要做到资金分配后立即公开;“到位”,要保证粮补面积公开到村、到组,所有公示内容必须经村级监督组成员签字,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各相关监督部门也要全面掌握各类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各类资金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做到“三公开上一墙”,即公开政策标准、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受理单位,各类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在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上墙,真正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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