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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新《条例》,努力强化“四个意识”

  2018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该条例进行的第二次修订,这再次释放出我党坚持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可以归纳为“七个要点”、“八个亮点”、“22条高压线”。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规定,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作为新时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务必认真学习新《条例》,努力强化“四个意识”:
  一、要强化学习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重视学习,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意识,不断给自己“加压”、“充电”,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处。遵守党的纪律,先要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明确底线、红线,决不越雷池半步。当前,就是要以全面学习领会《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学习《条例》的内容,还要了解《条例》产生的背景,了解《条例》修订所体现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了解执行《条例》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重大意义,从而对《条例》的内容融会贯通,真正把握其核心要义。要原原本本学,要逐条认真研读《条例》,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同时,还要将学习《条例》同学习党章、习近平系列讲话结合起来,把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要求转化行为规范,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努力补齐素质“短板”,才能不断提高个人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强化政治意识。
  政治规矩是党明文规定的纪律,也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是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要求全党长期坚持和自觉遵守。作为党员把对党忠诚作为基本政治素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要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思想不含糊、立场不动摇。一是要对党绝对忠诚。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对在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坚决、立场坚定。党中央号召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不打折扣、不打埋伏、不打小算盘。绝不能妄议中央,对似是而非的问题不要妄加评论,坚决同背离、污蔑、抵制党的错误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捍卫党的政策和主张,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畅通。二是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党的程序规定,不仅是我们党集中统一的保证,也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是否具有遵守组织程序的自觉,是检验党员、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党员干部要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拥戴、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绝对权威。时时刻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牢记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强化廉洁意识。
  清正廉洁是我们做人的底气,作为党员,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廉洁奉公。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好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修好道德品格之身,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面对诱惑,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筑牢思想道德的精神防线,汲取“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教训,做到忠诚、敬畏、正派、廉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我们要算好事业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和自由账,坚决守住廉洁底线。也只有这样,无私才能无畏,就会形成敢于担当的资格和底气,才能让别人信服于你,以过硬的作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强化担当意识。
  担当是党员的必备素质,是承担政治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决定因素,也是推动我们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把工作落在实处,要面对困难,迎难而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做100%的努力。坚韧不拔,愈挫愈勇,无论是遇到什么困难,都面对现实,正视风险,不避矛盾,不怕流言飞语,见困难就上,遇矛盾就抓,逢风险就化,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能手,才能使自己的意志品格、精神境界和能力才干在应对困难挑战的实践中不断得到升华。只有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有担当,做到脑勤多想、手勤多干、腿勤多跑,才能以担当魅力汇聚智慧和力量,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才能发扬不向困难低头、不向挑战示弱、不向挫折妥协的进取精神,发扬奋发图强、坚忍不拔、后来居上的英雄志气,圆满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同时,党员还要做好表率,不仅要在学习中当模范,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作表率,还要在工作中积极创新,做好表率。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要带头做好,凡是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当表率。只有党员带头提高履职尽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将智慧花在行动上,关键时刻顶得上去,重大任务拿得下来,能够应对和解决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在工作上才能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为干部职工做好样子,带头扑下身子干事业,必将带动干部职工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能力素质、谋求发展上来。只有这样,我们党才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我们的事业才会无往而不胜,才能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总之,学习贯彻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努力用好新修订的《条例》这一武器,要在学习运用中当好排头、作表率,打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的思想基础,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导实践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同时,还要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规定的职责、程序和权限范围内更加严肃有效地行使权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组织纪律的“高压线”下工作生活,在工作中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作为、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服务群众,以新的气势、新的精气神,为县域经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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