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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事关党的旗帜和道路以及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相关会议中多次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足以显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着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党外人士。党外人士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而是指中国共产党外有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了12次党外人士协商会、座谈会,可见国家对党外人士的重视。
  一、发挥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作用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挥党外人士的独特优势
  党外人士与普通人相比,普遍具有以下两大特点:一是专业能力强。党外人士大有很多是从事企业经营、科教文卫事业等工作的受过较高层次教育的人才,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准。二是社会影响大。党外人士大多在社会生产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属于行业精英,拥有一定的社会话语权及影响力。
  正是因为这些因素,党外人士在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中就具有一些独特优势。首先是知识优势。党外人士大多是在各类专业领域中的专家学者,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可形成一股引导社会意识形态的整体力量。其次是人格优势。党外人士大多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获得了公认的成就,其人格深受人们的尊崇,通过党外人士建设意识形态,可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感召力。
  (二)有利于提高党外人士的政治参与度
  2012年中共中央研究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党外人士做了明确界定:“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其中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近年来,随着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党外人士参与到国家的管理之中,担任重要职务。在新中国的成立过程之中,如宋庆龄、李济深、张澜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党外人士为民族、国家的命运都发表过自己的观点;新中国成立后,又对国家的建设和民族的复兴建言献策。因此,党外人士的发声与参与,会对整个社会的思想与认识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能够对党外人士的发声加以正确引导,就能够使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力量。
  (三)有利于壮大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队伍
  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最为关键的还是人。所以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文化知识广博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
  长期以来,为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在实际的工作中,绝大部分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都是中共党员,在高校中尤为明显。很多高校在招聘直接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时,都会将是否为中共党员设为限制条件。但是在成员众多的党外人士中,特别是在新闻出版、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中,有着很多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党外人士却被排除在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之外。所以,发挥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壮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进一步凝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广大力量。
  二、发挥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作用中存在的不足
  (一)统战部门存在的问题
  1、对于党外人士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虽然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对抽象,看不见、摸不着,而且对于党外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成果很难通过具体指标来予以量化,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此项工作被党委和具体统战工作部门所忽视。加上基层统战部门往往人员较少,大多数精力忙于党建、扶贫等工作之中,对于意识形态工作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这种现象多有发生,这就会导致党外人士无法充分认同意识形态工作,从而产生不良影响。
  2、对于党外人士的培训教育力度较弱。首先,缺乏开展教育的平台。统战部门对于党外人士的教育主要是依托各地的社会主义学院,以来安县为例,并没有专门的社会主义学院。在县委党校(行政学院)中基本没有研究党外人士工作的教员,本地在开展党外人士教育引导方面缺乏相应的教育力量,在很多的培训中将党外人士与党员一起培训,就会造成培训教育没有针对性,从而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培养教育手段和内容单一。目前对于党外人士的培养教育主要是理论培训,实用性和实践性的方式和内容较少。虽然也有组织实地教学,但是人数相对较少。
  更多的以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形式开展教育,容易让党外人士感到枯燥,失去兴趣,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达不到预定的目的。
  3、开展党外人士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制不畅。现阶段,党外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使用等工作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宣传部门负责意识形态的主体工作,统战部门负责党外人士的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党外人士的选拔与任用。三个主要部门虽然都开展着党外人士工作,但由于各管一方,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开展工作容易造成站位不高的局限。宣传部门主管意识形态工作,但缺乏与党外人士的联系渠道;统战部门可对党外人士进行意识形态教育,但缺乏选拔使用党外人士建设意识形态队伍的人事权;组织部门虽有选拔使用党外人士的人事权,但由于组织人事工作涉及面较广,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往往考虑较少。
  (二)党外人士自身存在的问题
  1、党外人士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方面,由于党外人士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接受过良好的海外教育,受到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较大,缺乏对于马列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的认识;另一方面,由于前文所提到的统战部门开展党外人士教育培训的渠道及方式局限,缺乏对于党外人士的吸引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外人士的积极性。
  2、网络层面发挥作用不力。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成为了意识形态的重要信息来源,一些虚假信息、西方主流价值观充斥其中,严重影响着我国主流价值体系的建设,进而影响到意识形态的安全。一方面,很多党外人士缺乏政治辨别力,很容易受到网络上流传的一些负面消息的影响,甚至进行转发,由于党外人士普遍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很容易造成不良信息的进一步扩散。这样不仅没有能够在意识形态领域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反而起到了相反的效果。另一方面,在党外人士中存在着众多网络意见人士,突出代表就是众多的“网络大V”,一些“网络大V”在网络上公然鼓吹西方的政治体制,宣扬一些不正确的价值观念,凭借他们巨大的粉丝量,甚至公然冲击社会主义制度。网络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地位正如毛泽东曾经说的,“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
  3、建设社会主义信心不强。在社会全面改革的过程中,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人们的思想方面出现了多元、多样化的趋势与特点,而且人群的自我意识更加的强烈。并且随着国门的日益开放,来自西方世界的各种社会思潮和杂音越来越影响国人的内心世界,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部分党外人士的政治信仰正发生着变化。
  其次,在社会多元化的今天,社会中存在着一些负面现象,如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僚作风、个体收入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而这些负面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弱化了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的积极性,甚至导致部分党外人士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出现了信心动摇,从而不愿意积极的投身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事业的建设之中。
  三、发挥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作用的对策及建议
  (一)改善、加强党外人士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外人士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与能力
  第一,创新教育内容与方式。一方面,由于大部分的党外人士教育是依托各地的党校进行的,而党校的课程设置有着明确的要求,理论基础课程需要占到一定的比例,但是基础理论课普遍存在着空洞、教条等问题,所以相关的教研部门应该注重实用性基础理论课程的研究和开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意识形态说的清楚、讲的明白,这样才能深入人心,更容易被党外人士理解与接受,从而使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念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不断的创新教育方式和手段,不能仅把意识形态的教育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要注重实践和日常的教育,可以采用参观红色景点、革命教育基地等体验式的教育方式,让党外人士现场感受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魅力,从而产生价值认同。
  第二,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市、县等基层的党外人士教育由于缺乏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或者受条件现实并没有单独设立社会主义学院,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培训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我们应该利用市级党校三校合一(没有单独设置社会主义学院的市级党校为两校合一)的特点在各市级党校设置专门研究统战工作的教学研究室,加强对于党外人士相关工作的理论研究,针对党外人士意识形态的特点进行课程设置以及课题研究,全面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把主流意识形态教育深入到党外人士的心中;现阶段对于党外人士的培养教育主要着眼于领导力方面,但随着社会多元化,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与挑战,如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思想文化的多元与复杂化,面对这些新的社会现象与问题,我们应该结合社会发展,针对当下热点问题,开设一些具有前沿性的技能教育培训,从而加强对于党外人士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的实用性。
  通过创新教育内容与方式,提高教育培训的实用与针对性,最终达到党外人士的政治观念进一步坚定、思想观念进一步提升、个人目标进一步明确的效果,深化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与信心,自觉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历史重任,只有这样,党外人士才能成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生力军。
  (二)引导党外人士参与理论创新,发挥党外人士优势
  人民群众是意识形态的主体,而党外人士分布在我国各行各业之中,不仅知识水平较高,而且代表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所以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创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必须积极引导党外人士参与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创新之中来。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之下,在主流媒体领域给予党外人士一定的发声空间,给党外人士的发声提供充分的条件;对于党外人士从事的意识形态理论科研项目予以政策及资金上的支持;对于具有较高科研价值的科研成果可以进行一定的典型宣传,提高党外人士参与理论创新的积极性。这样可以丰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涵,提高其包容性,增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
  (三)鼓励党外人士深入群众进行宣传
  由于党外人士有着分布行业广的特点,所以党外人士接触的群众更为广泛,对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有着一定的了解。所以,由党外人士来深入群众开展相关的宣传,能够及时有效的解释广大群众的关切。我们要积极鼓励党外人士去在群众中进行宣传,首先,在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的前提下,给予党外人士足够的信任,提高党外人士进行宣传的积极主动与创造性;第二,要为党外人士开展意识形态方面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第三,鼓励党外人士深入群众进行走访调研,进一步的去了解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使其宣传更有实效。
  (四)引导党外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由于党外人士普遍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党外人士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之中,可以起到典型示范的效果,感染更多的人投身到社会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来播撒慈善爱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引导党外人士发挥各自所长,参与到扶贫攻坚、捐资助学、慈善捐助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之中,密切社会各界的联系,用实际行动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第二,要做好相关典型的宣传工作,树立热心公益党外人士的良好形象,形成一面旗帜,发挥示范效应。<\/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