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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从实践来看,凡是政权组织软弱涣散、基础工作薄弱、腐败问题严重的地方,黑恶势力就会形成气候,如任其发展下去,必然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更有助于提升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黑恶势力不仅影响社会治安,而且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经济发展。黑恶势力不断涉足经济领域,扩张经济实力,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不择手段、疯狂接取经济利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效果。涉黑涉恶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社会无序和秩序混乱,影响社会融合与社会稳定,动摇社会治理的基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构建良好社会秩序。
  二、创新方式方法,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
  (一)明确重点,解决“打击对象”的问题。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时数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准确惩处以下12类对象:一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二是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三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四是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五是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六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七是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八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九是“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十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一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十二是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统筹调度,解决“线索来源”问题。一是依靠群众力量。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平台,接受群众举报;组织足够力量下基层,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地区,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二是整合部门力量。从执法数据、重点群体、重点领域、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方面全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逐条核查问题线索。如,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村“两委”成员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税务、工商、旅游、金融等部门掌握的涉嫌黑恶犯罪的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高利放贷等情况线索等等。
  (三)健全机制,解决“整治实效”问题。公安机关侦查力量、侦查资源要向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倾斜,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行为轨迹、社会关系的信息研判、情报收集,查明全部犯罪成员,查清所有犯罪事实,挖深挖透挖彻底,使每起案件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纪检、公安机关加大协同调查、侦查办案力度,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查处;国土资源、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
  三、强化支持保障,凝聚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落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务必认真落实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揭盖子”,坚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强化奖惩考核。严格落实“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等制度规定。要继续把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黑恶犯罪问题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坚决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坚定决心,大力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适时、有选择地通报曝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的大要典型案例,彰显法治权威,传播社会正能量。
  同志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提振精神,决战决胜扫黑除恶硬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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