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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按照县委“三会一课”有关安排部署,今天,我重点围绕当前我县脱贫攻坚摘帽这一中心工作,以新形势新要求下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课题,从3个方面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希望通过今天的党课,对我们大家能够有所启发、有所提高和有所收获。
  第一,准确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
  大家都有切身体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通过五年来的持续发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必须兑现的政治承诺,也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十八大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掷地有声地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五年来,全党始终坚持“向中央看齐”的管党治党工作思路,构建了从党中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到省区市党委直至基层党支部从上而下健全完善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体系。无论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还是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要求,都是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高级领导干部管起、从“关键少数”严起。在党中央的示范引领下,通过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推动形成了强有力的逐级问责和压力传导体系。
  二是整治“四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在中央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时刻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抓住年节假期,从一块月併、一辆公车、一桌酒席、一间办公用房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纠正一个个具体问题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遏制了“舌尖上的浪费”、刹住了“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了“会所里的歪风”,攻克了一些曾被认为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截至十九大召开前,全国累计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三类突出问题4.55万余起。其中,违纪发生在2013年、2014年的共3.1万余起,占68.6%;2015年0.7万起,占17.1%;2016年近0.5万起,占10.8%;2017年1577起,占3.5%。从这些数据比例可以看出,各类“四风”问题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充分表明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中不断落地生根,干部群众普遍反映,一些干部的应酬少了,胆子小了,风气好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时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从“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现固发展”,反映出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虽然历经艰难险阻,但是最终走向了胜利。首先是坚持“打虎”无禁区。2012年12月6日,随着党的十八大后第一位省部级干部——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的落马,标志着党中央高压反腐战役的全面打响,这起事件在当时就引起舆论高度关注。随后,中央纪委又牵头相继査处了徐オ厚、周永康、令计划、白恩培、孙政才等高级干部,截止2017年12月,经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部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余人。党中央重拳反腐的决心和勇气表明,任何人都不是“铁帽子王”,不论什么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其次是坚持“拍蝇”零容忍。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18.6万件(次),处理问题线索267.4万件,立案154.5万件,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长期盘踞在人们心里的所谓“法不责众”的观念已经土崩瓦解。最后是坚持“猎狐”撒天网。从报纸上、网络中可以看出,随着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强有力的突破,目前已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500人,“百名红通人员”已超半数到案,持续释放了“天网恢恢、虽远必诛”的强烈信号,对外逃和正在企图外逃的人员以强烈震慑。治标为治本赢得了时间,腐败遏增量、减存量取得预期效果。党的十九大作出最新判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四是党的自我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五年来,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党内监督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一党执政”体制下实现自我完善监督的新路,具体采取的措施有:高悬巡视利剑。目前,中央已开展12轮巡视,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政治体检”,对16个省区市开展了“回头看”,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省委、市委也分别完成各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中央纪委立案审査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发现。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厅局级干部1225人,县处级干部8684人。省委巡视四组对长治市的两轮巡视,共移交问题线索1638件,其中立案624件,党政纪处分78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4人。强化派驻监督。中央纪委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去年底,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两推开”工作要求,我县采取综合派驻的方式,全面完成了9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的组建工作,实现了对全县94个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全覆盖。严格自我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中央纪委机关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强调刀刃向内,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除“灯下黑”,让监督者时刻受监督。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机关内部谈话函询232人、组织调整24人、立案查处22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1.1万人、组织处理7600余人、处分1万余人。启动国家监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北京、山西、浙江3个省市试点基础上,2018年3月全面构建完成了党统一领导下的中央、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坚强信心和坚定决心。
  第二,深刻领会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暑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通篇3.2万余字,其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安排部署就达到4100字,占到整个报告的八分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提出了“三个不能有三个更加”(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要求;在参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贯彻落实这些新部署、新要求,我认为重点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十九大报告这个突出亮点,第一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第一项任务进行部署,明确指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全局中的性质、地位、作用,其“首要”地位充分彰显。十九大闭幕的第3天,2017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这是十九大后出台的第一个党内法规,也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就此专门作出的规定。2018年6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为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党中央对加强政治建设的决心之坚定、落实之迅速,为全党树立了表率。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指出,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种种信号表明: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将成为十九大后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谁要敢再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目张胆或变相搞“七个有之”那一套,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是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十九大报告中对作风建设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些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根本宗旨的坚守,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深恶痛绝。2017年10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这项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强调,要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强硬举措,持续传递出十九届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烈信号,给期昐作风建设再接再厉的广大干部群众以积极有力回应,也给一些至今还在等待观望或存在侥幸心理的“极少数人”以强烈警醒。
  三是要不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两个“最”,再次表达了我们党对腐败危害的清醒认识——“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报告同时对加强反腐败工作进一步作出系列部署,其力度、广度、深度都明显加码: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基础上,加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彰显反腐力度只增不减,表明反腐广度也将进一步拓展,明确“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强调“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着力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十九大期间,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记者会上,也用“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工夫,巩固‘不敢’、强化‘不能’、促进‘不想’”回答了关于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尖锐问题,宣示了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党的十九大闭幕以来,从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接受组织审查开始,不到半年时间,已有李贻煌、王晓林、胡志强等28名省部级干部落马,可见,夺取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不可能也不会再给腐败分子留下任何喘息机会。
  四是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突出强调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红线”。十九大报告在阐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首次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并列纳入党的“五大建设”中。纪律建设被写入十九大报告,印入党章,这凸显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反映了党对自身建设的规律把握更加深刻,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新修订的《党章》中增加了“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相应纪律处分权限”等新提法,被广泛认为是加强纪律约束力的又一力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反复强调纪律和规矩,强调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明确提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等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全面部署,在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東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中央纪委向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对今后5年工作提出建议:“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这些新部署、新要求,鲜明的传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决不给不收敛不收手者留下任何幻想。可以预见,今后五年,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将进一步发挥,纪律规矩的刚性作用将进一步强化。十九大后,从“百名红通人员”超过半数到案,到党的十九大后首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数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韧和执着。因此,大家一定要形成一种共识,那就是: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第三、全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通过前面系统的讲解,相信大家对党和国家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都更加清楚明了,接下来如何贯彻落实便成为重中之重。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着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都是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关键少数”,大家身上的职责和责任不言自明。下面,我重点通过对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讲解,结合我县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与大家就抓好这项工作进行一个深层次的互动和交流。
  首先,要明确领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概念。对于“两个责任”,在座的大家也许都有耳闻,但是真正能够讲清楚、讲具体的我想也不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最早提法。考虑到大家都是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我们今天重点说一下“主体责任”。
  1、中央为什么要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要职责。十九大修改后的新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说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职责、应尽之责。另一方面,这是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较之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明确的“全面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的内涵有了重大深化和发展,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亲自抓执行和推动工作的落实。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有哪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的责任,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其次,要了解掌握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近年来,针对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各级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县委、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到学习领会全面到位,贯彻落实不折不扣,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突出表现在: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县委严格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分析、半年一研判”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性大会8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3次。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定期向市委、市纪委监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情况,定期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以及下级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听取一次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机关系统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职责责任。去年以来,县委书记胡坚带头与各级党组织“一把手”集中谈话15次,对被市纪委谈话函询的2名县委班子成员和本级党委管理的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5次提醒谈话,就管党治党方面作出有关批示44件,县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干部开展提醒谈话73人次。今年4月份,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成立了中共xx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及下设两个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着力推动反腐败领导小组五项职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实现了党委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县纪委监委立足党的政治机关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能”。一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坚持突出“六看”(看“四个意识”、看“关键少数”、看责任落实、看用人风气、看腐败问题、看群众评价),全面加强政治教育监督。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累计参加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6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6条。针对县人大、政协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查处情况,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今年5月份,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在太行干部学院开展主题党日集中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自去年2月份成立xx县监察委员会以来,陆续推进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能划转、监督对象统计等重点改革事项,去年底,全面完成了10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含县直纪工委)的组建和14个乡镇监察机构到位工作。截止今年7月底,县监委已使用谈话、讯问、扣押、留置等12种审查措施开展监察调查449人次。三是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妥善处置初信初访线索,坚决扼制各类苗头性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04件,立案89件,结案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达到103人。四是持续强化常态化问责。制定出台了“两个责任”落实意见、“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等规章制度,把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综合运用《问责条例》规定的七种问责方式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党内问责和一案双查。去年以来,累计约谈问责干部8批78人次;分2批对9名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和书面函询;分4批对16名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信访维稳工作不力的3名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免职处理,通报批评6人,对1名长期不在岗的副科级干部和1名科员予以免职辞退。四是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摘帽行动计划和目标任务,加强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衔接,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大起底”“回头看”。2016年以来,共建账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96人;排查属于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范围问题线索19件,已建账立案5件,正在初核14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
  再者,要清楚明白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前面已经讲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3月15日,在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上,我们对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天在座的都是各级“一把手”或班子主要成员,如何抓好这项工作,大家都应该心知肚明,我想借这个机会给大家讲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承担什么责任,确保对工作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负责。
  各级“一把手”:各级“一把手”是落实所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下,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具体要发挥好“四个作用”。一要发挥统筹作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二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要发挥监管作用。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定期不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年度检査考核任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四要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一要落实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要强化工作指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报告。四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作,涉及到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不是纪检监察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运作起来,需要大家的通力配合、共同完成。希望通过今天的廉政党课讲解,使我们对此项工作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更加深刻的重视,以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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