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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多次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面对当前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各级党委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意义、更为重要,也更加迫在眉睫。本文拟对各级党委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一、充分认清新常态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性
  1.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巩固执政地位、夯实执政基础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改革开发、经济发展、服务群众执政党,具有核心地位、团结作用、引领效能,党风正不正、党性强不强、党员队伍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危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党领导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全面落实党委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破解贪腐新问题、应对党建新常态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提出,党面临着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 “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是包括各级党组织在内的全党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和重点防范的突出问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全党发展新常态;培养和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正在成为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建设新常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劲头抓好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在成为深化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新常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正在成为营造良好政治环境新常态。如果管党不力,必将失去民心;如果治党不严,注定会被抛弃。因此,面对当前党建工作新常态,必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彻底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问题,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推进改革发展、加快结构转型升级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目标、是引领,全面深化改革是路径、是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前提、是保证。对于各级党组织来说,只有依靠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广大党员干部打造成为干事创业先锋,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真正把全部潜能和力量汇聚到推进改革振兴、持续发展的征程上来。
  二、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委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当前,各级党组织内部仍存有片面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难出绩效、难见突破思想倾向,存在责任和激情缺失、“两张皮”问题。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抓从严治党是政工纪检职责,思想认识上出现偏差。有的党委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存在不会落实、不敢落实,甚至不想落实问题;有的抓基层党建投入精力不够,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不敢动真碰硬;有的习惯于说情打招呼、护短遮丑,缺少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和硬气骨气。
  2.监督执纪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各级组织大多已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承担全面履行纪律审查工作。但由于对从严治党责任认识高度不够,导致实际工作水平不高,查办违纪违规意识不强,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不大。在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步骤上,与全面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要求还有距离;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责任、作风、能力不适应形势要求,工作节奏、业务素质存有较大差距。
  3.追责问责力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中央已经出台《问责条例》,即将出台《纪律处分条例》,但在组织内部,实施责任追究仍存在“老好人”思想,感觉都在一个单位内部,拉不下面子,不敢坚持原则。特别是在监督和查处连带交易、对外承包、人事调整、“三公”经费等问题上,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对“挺纪在前”和“四种形态”理解不深刻,运用不充分,以法代纪思维定势还未根本改变。
  4.从严治党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党课教育方法和手段仍停留在念几个文件、读几篇报纸、搞个专题小讨论上,形式陈旧单一。有的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够,还没有形成领导带头、班子示范、上行下效良好局面,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疲于应付,不扎实、不深入、不具体问题仍比较明显,从而影响全面从严治党作用和效果。
  5、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亟待解决党员身份感、组织感淡化问题。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受到了一定的腐蚀,享乐主义、利益驱使渗透到了党内生活中,导致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趋于物质化,对社会主义信念产生了动摇。党性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淡薄不断弱化。而且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和地域性,部分党员逐渐远离党组织的纪律约束,行为明显自由化,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当作是给自己找麻烦,从而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甚至于不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现在多数基层党务工作者都是兼职人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所占比例较低,导致相关兼职人员工作杂而乱,不能很好的保证党务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由于是兼职党务工作者,就出现了部分工作不会干、没人干及不愿干的情况发生,无法适应新时期下党建工作开展的需要。三是党建经费投入不足。由于没有适当的经费投入,导致部分活动阵地尚未完全达标,基层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和提高,严重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有序发展。
  三、推进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措施
  (一)有机协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深化责任意识。在组织内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须从党委到基层支部,逐级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从严治党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要积极探讨建立专门的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各单位的报告内容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每个责任主体知职明责尽力。
  2.细化责任分解。各级党委应按照中央有关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结合新时期发展计划和目标,制订整体从严治党规划任务,建立从严治党责任分解落实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方案,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考核内容,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年底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协同形成合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守土有责,监督责任必须矫正巩固,两个责任职责分明、不可替代且相辅相成,必须努力统筹抓好。纪检部门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协助党委开展从严治党管党,同时各级党委必须支持纪检部门查办案件,做纪检工作坚强后盾。
  (二)纪挺法前,有效强化纪律监督
  1.坚持“勤浇树”,用批评教育管好队伍。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从严治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方针原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干部之间认真开展征求意见、自我剖析、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目的。建立提醒谈话制度,每月设立专门谈话日,建立起时间上前后衔接、内容上互相呼应的谈话制度体系,将新提拔、思想上有疑虑、工作中有压力、考核排名靠后、生活有困难、发现有问题等各种情形的党员干部纳入必谈范围。通过经常性、严肃性约谈,发挥提醒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2.坚持“正歪树”,用组织处理管住多数。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正确区分“纪”与“法”辩证关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错误观念,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管住大多数干部。正确应用诫勉、调离原岗、降职使用、责令辞职等手段,达到既惩戒又保护党员干部目的,真正体现宽严相济、治病救人。
  3.坚持“治病树”,用纪律处分整治少数。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各级党委应坚持“治党先治长”、“严下先严上”,各级“一把手”应加强自律,管好自己,当好表率,才有底气和硬气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分类施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凡是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乃至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坚决“拔烂树”,用党纪国法严惩极少数。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党委应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对各类违法违纪特别是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坚决遏制住蔓延势头。
  (三)纠建并举,切实解决“四风”问题
  1.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要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带动党员队伍作风整体转变。综合利用日常自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各层面在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机整合纪委监察、政工群团、财会审计等职能作用,保持常抓不懈韧劲,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严肃问责追究。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问题。对那些顶风违纪搞“四风”问题,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3.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督促和促进廉洁尽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尤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加强对人财物环节制度管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集体领导,以民主决策促进决策科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岗位竞聘、民主推荐、单位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事项监督,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全面落实党务、企务公开,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用制度把好后勤业务关口,延伸触角,防止违规、暗箱操作,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强教育,时刻做到醒心醒脑
  1.教育要突出针对性。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开展《准则》、《条例》等专题学习,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多拉衣袖,多拍肩膀,变谈心为交心,变提醒为警醒,让党员干部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纪。
  2.教育要突出警示性。善于采取贴近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可以采取聆听“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真正触及党员干部思想灵魂,让大家自己算清“政治账”和“名誉账”,自觉增强大是大非面前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自控能力、在“底线”面前自省能力。同时,在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日,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发布廉洁短信,起到良好宣传和警示效果。
  3.教育要突出经常性。把常态性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延伸到工作方方面面、时时处处。党委、纪委应担当好“婆婆嘴”,常敲“小木鱼”,因情施策、因势利导,做到大会小会必提必讲、职务晋升必提必讲、业务培训必提必讲。
  (五)加大对党建工作支持,提升党建工作活力
  1.党员管理要突出纪律性。一是完善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党员联络员,负责党员的相关联系事宜,通过多渠道发布相关学习任务,着实提高党员的自我思想素质。二是完善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的督查指导,按时过好组织生活,深入研究组织生活的活动内容,解决存在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和改进活动方式;党委定期对各基层单位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和效果进行评价考核,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2.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突出重要性。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切实解决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问题,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有阵地、工作有动力、办事有经费;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拓宽渠道,选能纳贤,明确专职党务工作者,优化党务工作队伍结构。强化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鼓励党建工作创新性开展,激发工作活力,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机制。
  3.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业务工作上。适当提高党建考核指标在综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形成科学化的党建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要求;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