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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脱贫攻坚战中如何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的重要的民生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住建局把脱贫攻坚工作中承担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放到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做到了既能按上级要求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又能切实推动扶贫脱贫攻坚工作。
  一、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规定落实
  1.实施主体。各乡镇为危房改造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的具体实施。
  2.补助对象。在精准扶贫脱贫机制下,共有四类重点对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省以上危改补助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这四类人员,对他们符合条件的危房应改尽改,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3.确认程序。为确保危房改造户的精准识别,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的程序才能够确认。
  农户申请。原则上要求农户自己书面申请,农户无能力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要帮助申请。
  村级评议。接到农户申请后,村委会要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公示15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乡镇审核。乡镇派出经县级以上培训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现场核查,确定危房等级,并将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10日无异议后报县级批准。
  县级批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扶贫和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住建局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
  4.分类方式。房屋安全性鉴定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B级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 (D级)的,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修缮加固。无论新建还是修缮,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解决住房的场地安全和结构安全,不能用于单纯的住房装饰装修,更不能用于围墙、院门、车库、厂房等非住房设施。
  5.建设方式。按照上级政策,建设方式以自建为主,统建为辅。
  自建为主。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由农户自主选择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自主组织建设;农户不了解建筑市场信息的,乡镇可以帮助其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但须由农户自主与施工队伍签订协议,不得强行指定施工队伍。
  统建为辅。属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并书面申请参加统建的、农户能力极弱须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经农户同意)进行统建的,方可实施统建。统建应当明确改造标准(投入不得低于正常的补助标准),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
  目前,我县采取的建设方式都是自建。这与上级政策导向是一致的。
  6.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和抗震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改造后的农房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防止超标建房。
  7.补助标准。2017年,省统筹国家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区分新建和维修,对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23000元,对维修户每户平均补助8000元。在省以上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统筹对四类重点危改户每户平均补助1000元。
  8.质量把关。质量把关的关键环节就是把好施工队伍关和把好施工中的指导监督关。
  把好施工队伍关。农村危房改造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修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把好指导监督关。各乡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所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质量安全达到标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综合效果得到提升。
  9.工程验收。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验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表;新建的还要同时填写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及时申报县级验收,县政府组织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时整改,整改完成达到合格标准后,及时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10.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补助资金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由农户与施工队或建筑工匠结算工程款。
  11.档案管理。整个危房改造过程要实行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六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从农户的申请、公示、审核、建设、验收、拨款都留存完整的档案资料。
  12.巩固提升。再次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大排查,对农户住房安全存在隐患自己无能力解决的,帮助农户解决住房安全,做好住房政策落实,做好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确保全县所有农户全部解决安全住房。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
  1.完成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7年,省厅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10户,我县根据脱贫工作需要,比省定任务多改造了64户。目前,补助资金已直接拨付到位241户,剩余的33户正在抓紧扫尾、整改和竣工验收,确保5月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2.对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进行重新改造。对2011年和2012年已进行过房屋改造,但现在达不到脱贫验收安全标准的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要进行重新改造,拆除新建。现已完成23户,剩余24户正在加紧实施,确保8月份完成任务。
  3.完成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上级下达任务92户,经各乡镇排查确定危房100户,将参照2017年的补助标准提前开工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公示。5月底可开工建设,确保8月份完成任务。
  三、找准问题,攻坚克难,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1.2018年危房改造政策尚未出台,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时间节点要求,必须现在就着手实施。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局本着“一切围绕脱贫大局担当作为”的原则,按照2017年的危房改造政策实施,等2018年政策下达后再对接整改。
  2.部分危改户深度贫困、年龄大,投工投劳极弱,不愿拆除旧房,补助资金里没有拆迁费用。但是,如果老旧危房不拆除,安全隐患无法消除。
  为解决这一问题,住建局与乡镇、村委会共同发挥作用,帮助特困户,解决无力拆迁及周转房问题。
  四、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故城县推进农户安全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县长徐长彬任组长,住建局局长马春章任副组长,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2.加强指导。对各乡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所开展经常性的改造技术和政策培训指导,责成各乡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所培训本乡镇参加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村工匠,掌握改造技术、明确政策规范。实行合格上岗、择优竞岗,不合格的农村工匠不能参加农村危房改造。
  3.加强协调。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县农户全部实现安全住房工作调度会,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推进情况、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
  五、压实责任,严肃追究,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1.真督实导。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住建局实行了局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责任制,要求各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业务骨干,深入到分包乡镇,督促工程进度、完善档案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危房改造户,逐户分析解决问题,重点从建设、验收、拨款三个环节,督促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第一工作督导组:分包郑口镇、青罕镇,组长沈立勋,成员:xxx、xxxx。
  第二工作督导组:分包三朗镇、房庄镇,组长陈砚祥,成员:xxx、xxxx。
  第三工作督导组:分包西半屯镇、建国镇、军屯镇,组长xxx,成员:xxx、xxxx。
  第四工作督导组:分包饶阳店镇、武官寨镇,组长高宏谱,成员:xxx、xxxx。
  第五工作督导组:分包夏庄镇、故城镇,组长袁立华,成员:xxx、xxxx。
  第六工作督导组:分包辛庄乡、里老乡,组长康文华,成员:xxx、xxxx。
  2.共同发力。各督导组与乡镇共同成立相应机构,各乡镇主要领导为乡镇推进农户安全住房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向各村派驻村工作组,每组至少3人。
  3.跟进问责。压实责任,跟进追责问责。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每一个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每天都有人问、有人督、有人帮助解决问题。
  总之,我们将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激情、无畏的担当、超常的举措,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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