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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示范抓试点 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2017年我局在自治区民委的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民族、蒙古语文重点工作,很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成效
  (一) 大力推进“六进”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效显著。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生命线,我们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工作主题思想始终为民族工作立标杆、指方向。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宣传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市通过电视、报刊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在市委党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课程,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市民宗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宣讲团走进社区,集中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社区民族工作等内容,使广大社区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城市民族工作形势和任务。举办首届《边城二连——辉煌与梦想》全市中小学民族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了中小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不是口号,更不是抽象概念,它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活生生的事例。创建活动的各种宣传载体、“六进”活动的具体内容、模范先进事迹等都是民族工作的重点和任务。一是抓好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我市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4个、盟级示范单位7个,市级示范单位10个单位。自治区级民族团结模范个人7名、模范单位5个,盟级民族团结模范个人20名、模范单位17个,市级民族团结模范个人102名、模范单位62个。二是创载体、造亮点,整体推进创建工作。2017年共投入145万元,集中打造北疆社区民族文化氛围,蒙小、2所幼儿园民俗室、民族风格装饰,制作3所学校700套民族服装,为政务中心和蒙语电视台购进双语服务和编排节目设备,使少数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打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物质基础。各示范单位自行组织的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城市民族工作增添活力。
  (二)抓试点、造亮点,城市民族工作有了新气象。
  有力推进自治区级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地区各项工作,23个试点单位从各自角度集中发力,使少数民族群众在社会保障、就学就医、创业就业、帮扶救助等民生领域得到更多的实惠,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局面得到巩固。成功举办全盟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使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盟范围内广为宣传和推广。
  (三)抓好市面用文蒙汉并用和规范工作,全市双语服务水平明显改善。
  投入400万元,整街改造774块广告牌匾,在政务中心设立蒙汉翻译审核窗口,加大对社会市面蒙汉用文标准规范使用的执法力度,使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自由和享受双语服务的权利得到保障,民族团结基础更加巩固。成功举办八省区蒙古语文翻译培训班,我市蒙古语文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好评。
  (四)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农牧业特色示范项目开启良好。
  畜牧业产业示范引领,产业带动初见成效。扶持乳肉兼用牛、奶牛养殖、双峰驼、苏尼特羊和良种赛马等牧区合作组织,建立乳之元牧场、萨齐力乳制品加工厂及7处双峰驼挤奶驯化基地,带领65户牧民转变经营方式,实现增收致富。合作社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研发新配方饲草料、新鲜卫生营养奶制品,延长产业链,为“健康二连”作出贡献。
  (五)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助推城市少数民族创业就业。
  1、打造“文化亮点、产业聚点、旅游看点”的理念,启动建设民族文化产业园,以国际那达慕会场、赛马场、蒙古族特色村寨、体验牧场、博克射箭馆等合为一体规划建设,展示蒙古族那达慕文化、“男儿三艺”文化、游牧文化、宫廷文化、婚庆文化等魅力,并将这一区域打造成民族学校、职业课程现场教学点,全民文化娱乐活动和健身运动目的地。
  2、扶持蒙古包、民族服饰、手工艺等合作组织9家,创业就业100多人, 帮助乌兰牧骑及马头琴、四胡、博克、射箭等民间协会开展活动,协助苏木、嘎查举办各类民族文体赛事和民俗活动,以优异成绩参加全区民运会,使蒙古族传统优秀文化得到传承与保护,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二、2017年民族工作经验做法
  (一)十九大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两个共同”写入了报告,“三个离不开”用石榴子比喻,如此看来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多么重要,我们应该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切合时代要求的行动和作为。首先民族团结是在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上建立的,是平等的、相互的。民族团结不是民族工作一个部门的事情,更不是祈求得到重视和强化的工作,而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自由合法权益。其次民族团结不是口号、不是空洞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活生生的事例。要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和实效。再次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该有新创意、新载体。而且应该有一个比较权威的指导性意见。
  (二)随着城镇化和禁牧休牧步伐的加快,少数民族群众大量涌入城市,而且流动趋势明细,这对于城市民族工作带来新问题、新任务。首先民族统计工作压力加大,机构、人员、技术手段跟不上。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想要做的少数民族基本信息数据库需要大量精力和资金投入。其次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压力加大,语言交流能力和劳动技能跟不上。十九大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我们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的一项任务。我们应该拿出更多的时间精力、资金投入、更有效的办法措施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难问题。发展农牧业基础产业、民族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民贸民品产业,民族服饰、手工艺,为少数民族群众创造就业创业岗位和在岗培训提高技能的机会。再次城市民族工作应该以社区为依托,提高社区接纳少数民族群众的各项功能。十九大提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思想很可能在社区得到具体实现。社区的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氛围为少数民族群众更好的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三)十九大把脱贫攻坚摆到“三大攻坚战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三年的主要民生工程。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民族也不能掉队”。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农村牧区,他们有着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追求和向往,作为民族工作者我们应该牢记这一使命和担当,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充分利用国家少数民族发展差别化政策及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和资金,精准扶持、精准脱贫每一个少数民族群众,让他们过上美好生活。首先延长产业链,实现“产业扶贫”是民族经济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没有环环相扣的产业链我们的项目建设一定是短期行为,资金不能发挥长期效益。我们应该把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作为项目建设的最终目的,发展对畜牧业经济具有支撑作用的适度规模的养殖产业、饲草料产业、肉乳加工产业和休闲体验观光产业,以项目带动相关产业,为农牧民上游产品寻找加工增值、研发品牌和开拓市场的路子,优化供给侧结构,提高农牧民收入。其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向应倾斜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事业。以打造“文化亮点、产业聚点、旅游看点”的总体工作思路,推进民族文化产业,充分利用国家民族特色村寨政策,拓宽思维、先行先试,以民族文化的传统和魅力吸引世界眼光,以民族文化产业的繁荣惠及全体少数民族群众。再次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合作组织模式符合农牧区经济规律,符合农牧民切身利益,应该大力推广和实施。合作社是农牧民身边的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模式,为农牧民送去技术、管理、品牌、市场,带领农牧民转变经营方式,实现产业做大做强、农牧民增收致富。
  (四)蒙古语文工作领域应该加强法制化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和民族教育教学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给了我们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那么在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政策怎样往前推进就要依靠法治。把我们“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尽早列入人大立法程序,与法制化社会同步推进。二是蒙古语文信息化建设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新型媒体作为载体和平台,提高编拍能力和传输能力,让人们多渠道接收、欣赏我们的文化魅力。三是应加强蒙古语文工作队伍和翻译队伍建设。各地应建立蒙古语文培训基地和翻译基地,把本地区翻译人员统一管理,针对性培训,以专业职称和资格来规范队伍素质,提高民委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的职能。四是应强调蒙古语文在民族教育教学当中的突出位置。语言教育要从家庭抓起,从“娃娃抓起”,提高和弘扬民族语言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识,抓好校园文化,用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熏陶青少年心理,使他们从小培养国家自信、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培养民族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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