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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此次地区纪委督查的要求,现将xx县巡察机构、纪委派驻机构设置情况及乡(镇)纪委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县纪检监察系统基本情况
  xx县纪委(监察局)于1992年合署办公,2014年实施“三转”工作改革,全县纪检监察组织18个,其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1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4个,乡(镇)场纪委7个,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6个。全县纪检监察干部61人,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纪工委34人、乡镇纪委21人、县直纪委(纪检组)6人。县纪委(监察局)、纪工委现有编制39个、干部职工34人。其中,少数民族8人,女干部1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28人。平均年龄40.8岁,45岁以上12人。
  乡(镇)场纪检干部21人,其中纪委书记7名(少数民族2名,女干部1名,本科学历6名,平均年龄40.3岁),副书记7名,纪检专干7名。少数民族9名,女干部8名,大学本科学历17人;平均年龄35.3岁。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县委于2017年12月将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原发改审计综合楼调剂给县纪委监委,实现了县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办公,目前县纪委各部室、派出纪工委、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小组等机构均在此楼内办公,基本保证纪检监察系统内现有部门和巡察机构的办公需求。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赋予监察委的工作职能将进一步拓展,我县积极开展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党委巡察机构的规范化设置工作,并进一步加大规范乡镇纪委工作力度,确保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系统适应新时代纪检工作的要求。
  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情况。2017年我县巡察工作采取抽调组建的方式,抽调16名干部组建了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在县建设局办公楼内办公,将巡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核定25万元,并配齐配全巡察办公设备等,确保了2017年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2017年12月,县委巡察办整合到纪委办公楼内调剂办公室8间,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2017年底,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巡察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过了设立xx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5个巡察组的相关文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参照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目前,已配备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5个巡察组长,抽调干部7名,其余空缺人员现已拟定初步人选,正积极与组织部门进行对接,采取调入和抽调相结合的方式,尽快确保巡察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建立完善xx县委巡察人员工作纪律、巡察人员“十条禁令”、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工作流程等20项巡察工作制度。
  (二)工作进展情况
  1.抓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2017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工作1次,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3次,3次授权巡察组长开展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6次,经审定并印发了《2017年巡察工作方案》《xx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五年内将完成对72个部门(单位)、69个行政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2017年巡察工作分3轮对全县22个部门(单位)和12个行政村开展了巡察。目前已向21个单位、4个行政村反馈巡察发现问题6960个,移交问题线索440件。第三轮巡察情况于近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年内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核实,立案90件,结案60件,党政纪处分60人,另外3件正在立案审查中。一批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2.抓问题整改促落实情况。
  2017年发4期限期整改通知,第一轮巡察中的11个单位、2个行政村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整改台帐,实行对帐销号,目前,对2017年第一轮反馈的292个问题,已整改问题283条,整改率达96.9%,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28个;第二轮巡察的各单位已建立巡察整改方案及台帐。
  (三)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巡察干部纳入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积极谋划开展好2018年巡察工作。一是在三月初已制定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继续采取“一托三”模式,年内开展三轮巡察。第一轮巡察从3月底开始,巡察8个县直部门(单位)、4个行政村(其中2个重点村)。二是借助地委巡察组巡察乡镇的契机,县委巡察办组织巡察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采取以巡代学的方式,提高巡察干部能力和水平。三是注重巡察成果转化,巡察与整改同步推进,对被巡察过的单位适时进行“回头看”,召开巡察工作整改汇报会,组织被巡察重点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情况,抓点带面,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四是结合地区《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及巡察制度,完善我县巡察工作制度。五是充实巡察后备人才库。建立完善《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将政治素质过硬、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后备库中,实行动态管理,为有效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持续动力。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进展情况
  1.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情况。2013年10月成立第一、二、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015年4月纪工委(监察分局)升格为正科级,2017年10月,成立了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目前我县现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4个,实有编制5个、人员4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以来,强化了辖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管辖单位的落实总目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的落实奠定了基础。面对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在监察委成立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监督范围上,已不能适应监察“全覆盖”的工作任务。
  2.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进情况。一是科学制定机构方案。根据“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的要求,按照分类设置、职责相近、就近组合的思路,县纪委拟定了《关于全面落实xx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方案》。《方案》对业务相近、相关和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进行了分类,将全县59个党和国家机关实行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其中单独派驻2个,分别是县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综合派驻6个,分别派驻县委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农业局等6个单位,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7-13个部门(单位)。二是妥善协商划转编制问题。确定派驻纪检组机构职级为正科级,行政编制36个(其中单独派驻3个、综合派驻5个,领导职数均为一正一副)。针对全县行政干部与编制超标的实际,为积极稳妥解决编制问题,向县编办提出了《关于协调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方案的函》,详实掌握全县行政和参公单位编制情况,共商行政编制划转的建议,确保派驻机构在职级、职能、编制上合理衔接、稳中有序。三是加强人事保障沟通协调。盯住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标,积极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建工作,县委书记作为“施工队长”定期听取和研究试点工作情况,各配合部门按照“任务清单”各负其责。已提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考察,报县委批准;纪检监察组组员由县纪委监委与组织、人事、编办共同协商拟定人选,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确定。
  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
  1. 乡镇纪检组织体系健全。2016年4月乡镇换届选举后,按照上级要求,我县乡镇各设纪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专干1人。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书记、专职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办案补贴均按每人每月220元标准执行(纪检专干由县纪委按季度发放)。
  2. 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乡镇纪检履行主责主业职责,目前适用的制度有《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xx纪委书记约谈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乡(镇)场纪委、县直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2017年,县纪委组织召开“季度汇报会”4次。按照“双重”管理体制要求,全年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其中,立案3件,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作出检查2人。
  3. “七有”保障工作机制得到落实。重视基层纪检工作,各乡镇把纪委工作经费均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实行单列。做到办案经费全额包干,实报实销。全县7个乡镇场纪委均做到了有办公场所,有专用举报电话、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基本交通得到保障,车辆配备比例达100%。
  4. 加强业务指导。深化“能力建设”工作,将培训纳入上级纪委业务培训和本级纪委干部轮训、“以案代训”培训计划,提升运用掌握执纪审查主责主业能力。2017年乡镇纪委办案35件,较上年度增长191%,其中:喀镇纪委自办11件、阔乡6件、解镇8件、阿乡3件、xx镇4件、一农场1件。今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场自办案件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5%,其中喀镇3件、阔乡1件、xx镇1件,结案5件,给予党内警告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人。从上述数据分析看,喀镇和解镇纪委在自办案件方面成绩较为突出。
  五、存在的问题
  1. 纪检监察系统存在人才短缺、人员不足的问题。全县性人才短缺,致使县委巡察办、巡察小组及县纪委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选配人选存在困难;县纪委部分部室及乡镇纪委也存在人才短缺人员不足的现象。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 乡(镇)场纪委组织力量薄弱。乡镇纪委任务重,而且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其他工作,分散了乡镇纪委力量。纪检副书记、专干兼职过多,交流频繁,工作衔接不上,个别配备到位的大多是乡镇站所负责人或临时性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在遇到纪检工作与业务工作有冲突时,很难抽出时间和精力一心做纪检工作,导致乡镇纪委力量薄弱。
  3. 乡镇纪委干部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习惯于等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现象,主动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能力滞后,不善于在调查中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谈话技巧和办法不多,自办案件在移送县纪委审理时,需要补充调查取证的情况较多,对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初审、移送审理等《执纪审查工作规则》运用有待提高。
  4. 监督检查和执纪水平有待提高。乡镇监督总浮在面上,监督的触角不深不广,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无论是从对督查工作的认识上,还是能力上都存在不到位的问题,需要提升明察暗访水平和执纪能力。
  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工作不到位,使巡察工作效果打折扣。从年度内巡察反馈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存在整改进展缓慢,对巡察问题整改认识不深不透,治标不治本。
  xx县党委巡察机构、纪委派驻机构设置和乡镇纪委建设工作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奠定了基础,但与上级纪委察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完善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培养工作力度,为xx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汇报完了,不到之处恳请督查组一行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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