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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辖区面积1946平方公里,人口142.8万,共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2005户。近年来,**市局积极适应监管任务重、人员少、风险高、责任大的现状,坚持“三个三”监管思路,突出学校食堂、小餐饮、敬老院食堂三项重点,明确企业主体、监管部门、社会共治三方责任,创新“四到位”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种方式,显著提升了辖区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和餐饮监管工作效能。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类重点
  一是强力监管学校食堂。依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及“明厨亮灶”“清洁厨房”等系列行动,联合教育部门召开会商会议,研判安全风险,开展专项督查,整改问题隐患,显著提升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创新推行学生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挑选公益心强、热心食品安全工作的家长,聘为义务监督员,及时向监管所和监管人员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为日常监管安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延长了监管“触角”,拓宽了信息渠道,弥补了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短板”。
  二是全面规范小餐饮。抓住贯彻实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有利时机,按照尊重现实、管控风险、确保安全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提升计划,引导经营者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单据留存、健康查体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减少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辖区小餐饮监管水平实现整体突破。截至目前完成小餐饮备案登记1558户。
  三是合力监管敬老院食堂。主动联合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对全市23家敬老院食堂全部进行升级改造,科学划分操作场所,配齐配全设施设备,全面培训从业人员,指导建立自律制度,切实规范加工行为,保障了入院老年人饮食安全,得到广泛好评。
  二、坚持多方参与,明确三类责任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采取集体约谈、会议培训、现场检查等方式,指导企业配强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健全管理机构,完善责任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推行风险控制,企业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法定代表人责任、质量安全负责人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维护食品安全的内生动力。
  二是部门监管责任。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基础上,全面履行部门主管责任。结合实行网格化管理,划片区,定人员,层层签订餐饮监管目标责任书,实现市、乡、村三级无缝隙、全覆盖监督。贯彻“四个最严”,强化集中整治,结合实施学校周边“两店一摊”规范整治计划,先后开展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企事业单位、敬老院食堂、夏季烧烤、小餐饮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三是社会共治责任。出台《食品药品协管员管理办法》,村居(社区)推荐,乡镇食安办审查,市食安办备案,建立覆盖全市所有村居(社区)的协管员队伍,将餐饮信息上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等,作为协管员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壮大了监管力量。成立餐饮行业协会,引导协会积极履行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业务培训等15项职责,搭建了组织、管理和服务广大餐饮企业的坚实平台。7月6日协会成立以来,已吸收会员341名。学校食堂推行学生家长轮流帮厨监督制度,家长在帮厨的同时,兼职义务监督员,全面监督食材采购、原料清洗、饭菜制作等具体过程,有力促进了食堂从业人员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家校联合共同为学生创造了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三、坚持创新驱动,探索三种方式
  一是“四到位”监管。在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推行“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等“四到位”现场管理模式,从物品摆放、环境卫生,到制度执行、责任履行,采取表单明示逐项落实的方式,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打造透明、安全、卫生的餐饮后厨,提升了厨房管理水平。
  二是信用监管。扎实推进餐饮安全示范工程和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按照“一企一档”“一店一档”的标准,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在餐饮服务大厅、店堂公示监督检查评价结果,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守法自律,诚信经营。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继4条示范街、16个示范店、11个示范食堂、35家餐饮单位被省局命名后,今年上报“食安**”示范街4条、示范学校食堂14家、示范店14家。
  三是智慧监管。依托**食药“智慧监管”平台,应用餐饮服务单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管全市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引导餐饮单位通过显示屏等终端,在大厅或就餐场所公开展示食品加工过程,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目前,已安装12块55寸无缝大屏幕,配备服务器、不间断电源等设施设备,完成35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远程监控接入。<\/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