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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向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新的形势下,各级纪委必须立足全局谋发展、找准定位执好纪,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近年来,x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落实主责,取得了明显成效。案件查办、案件监管、案件审理、纠风、信访、信息、效能建设、优化环境等十多项工作成为省、市的亮点,受到省、市乃至中央纪委的肯定和认可。全县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x县落实监督责任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x县的做法可概括为:“深化一个认识,着力七个强化”。“深化一个认识”,就是县纪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两个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是遏制腐败蔓延态势的有力保障。为此,x县纪委一班人主动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着力七个强化”:
  第一,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反腐各项工作。一是及时向县委汇报反腐倡廉工作。按照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县委汇报,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二是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县纪委组织3个宣讲团,深入各单位层层宣讲“两个责任”,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班子的9条责任,主要负责人6条责任,班子成员4条责任;纪委(纪检组)6条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负有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三是签订责任书。推行“四签一承诺一备案”制度。“四签”即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四个层面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承诺一备案”: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本单位和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并以承诺书、电视影像形式备案,以便跟踪考核问责。四是开展述责述廉活动。组织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接受质询评议。五是抓好考核问责。监督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完善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对“两个责任”落实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落实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2017年,一票否决单位3个,并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第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深化正风肃纪,开展系列专项检查治理活动,严查“四风”案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一是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规矩意识。二是持续深化“三治三提”,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查处违纪案件38起,处理违纪人员39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2人,组织处理27人,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不定期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工作状态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查违规行为。三是查纠“四风”。抓重要节点、抓明察暗访、抓专项治理、抓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动辄则咎,保持高压态势。一年来,排查线索73起,查办“四风”案件71起,党政纪处分75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6起18人。四是狠抓基层作风。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开展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45起,党政纪处分47人,约谈函询39人次。
  第三,强化监督检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服务保障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保驾护航。一是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政令畅通。二是协助县委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在县产业集聚区设立效能监察办公室,成立产业集聚区派出所,为企业提供“一条龙”、“保姆式”服务。同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落实《意见》的监督检查。推行此项举措以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持续坚持“123456”软环境治理机制,打造了一流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开展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5项,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5项,行政许可转为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对保留的128项行政审批项目在原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压缩30%;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标准一律按不超过下限,并向社会公开公示,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一流环境。
  第四,强化纪律审查工作,“零容忍”惩治腐败。紧紧围绕上级纪委纪律审查的重点,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207件(次),上级转办196起。查实案件240起,处理违纪人员266人(科级干部26人),其中党纪处分237人,政纪处分42人,双重处分13人。撤销党内职务6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开除党籍26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撤职5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开除公职10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移送司法机关3起4人(科级干部1人)。在案件查办中,一是创新形式,拓宽举报渠道,在乡镇纪委设立信访接待室,县纪委领导轮流接访、带案下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查快办。二是推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协作区办案和分片交叉办案模式,有效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三是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逐案签订责任书,强化了优质案件意识。四是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县纪委牵头,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
  第五,强化巡察工作,加大基层监督力度。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和部署,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组,组建了巡察办公室和三个巡察组。从2017年9月开始对3个单位开展集中巡察,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1个、整改意见12条,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条。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26件。目前,已立案查处6起,初核10起,暂存4起,了结6起。同时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提出立行立改问题及集中反馈意见,分类梳理,建立台账,集中整改,回应群众关切。
  第六,强化教育预防,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一是利用上党课、警示教育、家庭助廉、移动短信、领导干部廉政服务平台等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教育。二是推行了“四个一”工程,即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举办一次廉政书画展、举办一次廉政歌咏比赛、开展一次廉政征文活动。如:2017年2月,在县城显要位置举办廉政书画巡回展12场次,展出作品320件,受教育3万余人次;“七一”启动了“红色七月”廉政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三是开展廉政文化进产业集聚区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6场次,安装固定版面120幅,培育廉政文化企业示范点5个。四是编发内部刊物《x党风廉政月刊》,发行11期,成为x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五是编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读本》8000册,下发到全县各单位,供党员干部学习。这一系列举措,活化了教育形式,增强了廉政宣传的渗透力,营造了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第七,强化内部监督,打造执纪铁军。一是抓制度。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行为规范、集中学习、办案纪律、工作日午间禁酒等规章制度,督促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以严格的制度规范约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二是抓检查。坚持由纪委常委带队,开展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的明查暗访,做到常督促、常提醒。三是抓评议。开展开门评纪委活动,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设定评议内容、划分评议分数,由全县各单位、监管对象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得分较低者由分管副书记或常委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促其整改,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自律意识,增强了履职能力,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x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
  (一)同级监督难。当前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内部纪检监察干部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产生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边缘化”现象,制约了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一是“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制度,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增加了监督成本。二是“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公款招待问题,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三是“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三转”推进难。一是上转下难转。总体来看,中央、省、市纪委推进“三转”的力度大、速度快、成效好。县级纪委相对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推行“三转”效果明显,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调整优化了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等等,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则工作进展慢、起色不大。如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除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外,同时还分管环境整治、农业、城乡建设、殡葬改革等其他工作,乡镇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也绝大部分兼职,“三转”难以落实,错位缺位现象严重。二是内转外难转。存在“退出容易进入难”的问题,如在转变监督方式方面,纪委退出了一些原来牵头的工作事项,变直接监督为再监督,但一些职能部门受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影响,认为有些工作纪委参与力度大、措施硬,“安全度”强,对纪委退出表示不理解不支持,造成纪委“退”与职能部门“进”力度不一致,对接措施跟进不及时。如招投标监管、扶贫项目审定等等。三是明转实难转。主要表现在落实“三转”要求有时受体制机制限制,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的组成部门,在中心任务、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上,党委、政府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三、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三)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出台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市)纪委管理。
  (四)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魔高一尺”更要“道高一丈”,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预防、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坚持“长常”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节点治理、逐层推进,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搬家”的韧劲,杀几个“回马枪”、来几个“回头看”,不断坚持、巩固、深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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