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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学习安排,围绕“讲规矩、有纪律”这一主题,我就结合自身实际,作一简要发言,与大家共同研讨,有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懂规矩、明法纪,认真领悟讲规矩、有纪律的深刻内涵
  讲规矩、有纪律,是党中央在“两学一做”教育中为全体党员划出的行为底线,也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考验与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有过重要论述: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同时,习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认识到,法律是最低要求,党纪严于国法,更广义的就是规矩,必须把党的规矩和纪律刻印在心上。
  党纪和国法一样,也是动态的,也在不断成长、完善、充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的标准和要求,是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可以预见,法规制度的笼子会扎的越来越密、越来越牢,钻空子和打擦边球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小。所以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手握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谋划、决策、行动都必须依法依规,不要满足于现在过得去,不要寻找法规制度的漏洞,不要游走于政策边缘,不要信奉“法不责众”,不要心存侥幸,今天认为过得去的事情很可能明天就过不去了。
  规矩和纪律是权力的边界,讲担当也必须限制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内,不能把担当混同于胡作为、乱作为。尤其是当前正处在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多发期,在复杂的形势面前,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曲解担当的涵义,时刻用党纪和国法来检视自己,做到依法而为、遵循规律而为,敢于啃硬骨头,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在“底线”与“红线”的边界内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这才是真正为了人民、为了党和国家利益的敬业担当。
  守纪律、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既是限制更是保护。遵守规则才能一路畅通,跨越界线只会越走越艰难、越走越危险,多少腐败分子,都是从不讲规矩始、以腐化堕落终。因此,党员干部务必严一严规矩、紧一紧纪律,只有把党纪国法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从规矩和纪律出发,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胸襟坦白、光明磊落、坦坦荡荡。
  二、知敬畏、存戒惧,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规范权力运行
  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国家法律、党的纪律、政治规矩,都是严守法纪的主要内容。领导干部严以律己,最起码的要求,是要知法守法、遵规守纪。不管是党纪国法也好、政治规矩也好,都是大家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的,决不能搞变通、搞越位,要把它当作带电的高压线,心存侥幸、有意触碰,就会触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肃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我们要认清周永康等反面典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对党的形象带来的严重损害,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重大损失。要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必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对法纪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越界线,不破底线,不趟“雷区”,不触带电的高压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守规矩、勇作为,把讲规矩、有纪律落到实处
  一要模范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按照“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内容,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要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党规党纪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应有之义,是应尽之责任,也是在党护党的必然要求。要遵守政治纪律,树立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做到“五个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遵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遵守群众纪律,强化宗旨意识,保持公仆情怀,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遵守工作纪律,增强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坚定法律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让听取民意、依法办事、依法决策成为政府工作的新常态。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按照法律法规去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权力、约束权力。主动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任何工作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始终坚定地把规矩、纪律挺在最前面,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社会监督,切实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
  四要坚持和遵循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良好的党风是一种政治资源,是一种精神力量,是团结凝聚人民群众跟党走,为实现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而共同奋斗的重要法宝。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工作惯例经过了实践的检验,约定成俗、行之有效,坚持惯例能够使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不走错路、少走或者不走弯路。通过学习,我感觉党的作风、传统、惯例不但没有因时代的变迁而陈旧迂腐、脱离实际,反而切中时弊,历久弥新,让人在思想上返璞归真、凝聚能量。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传统”中凝聚优良作风,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作风和保持艰苦奋斗作风的“两个务必”中淬炼坚韧人格,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回顾革命岁月感受先辈情怀继而转化为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真心实意的为人民谋福祉,为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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