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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访座谈、征求意见、自我查找剖析,在领导点、自己找、同志提的基础上,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镜,对照“三严三实”和“五好干部”的标准,认真查找了自己在政治纪律、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请组织审阅。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党的政治观点、政治立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理解不够,无法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工作繁忙为借口,对党的政治观点、政治立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较少,对马列主义、唯物哲学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理解停留在字里行间,在工作中站位不够高、思维不够宽、视野不够远,片面认为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只要不说反党、反政府的话,不做反党、反政府的事,就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党员,从而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思想上、步调上难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比如:对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县“四县”建设等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对与公安交管工作无关的内容,就走马观花、浅尝辄止,难以全面掌握精神实质,不能跟上上级前进的步伐。
  2.对支部委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滞后,导致队伍整体政治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党的政治观点、政治立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停留在学报告、读文件、写心得的层面,不能结合公安交管和队伍实际,开展贴近党员、贴近工作实际的针对性教育,队伍整体整体政治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听之任之,以“团结”为重,片面认为只要工作搞好了,队伍不出问题,就尽职尽责了。比如:对在民警队伍中、人民群众中的一些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加制止,不加纠正,也没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二)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贯彻落实上存在“打折扣”现象。在执行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时,有时对精神和要求理解不深、掌握不准,对接上级精神开展工作不足,往往注重了速度,对执行效果上存在只求“过得去”的心理,贯彻落实不彻底。比如:在开展“挂包帮”活动中,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到帮扶村、帮扶户征求意见、开展帮扶活动,但帮扶工作停留在了听听意见、送点帮扶资金、改造山平塘、修建公路上,对群众反映的其他与公安交管无关的问题过问的不多,也缺乏整体的、科学的帮扶规划。
  2.在科学发展上,计划、分析、调研不足。没有从目前的道路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中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即使分析了也是应付上级检查,用于指导工作实践做得不够,而是按照老方法、老措施应对新形势。对新情况、新问题分析不够,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上级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管是否科学,唯命是从,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不够。比如:每季度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虽然分析了,但分析是否科学、制定的措施是否合理过问的少,也没有真正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仍然按照老方法开展工作,片面认为自己搞公安交管工作二十年,闭上眼睛也能说出个一二三,不需要再去搞那些“花架子”。
  3.在政绩观方面存在偏差。完成工作任务有时迎合上级领导喜好,认为上级领导的肯定就是成绩,因此对上级检查的项目高度重视,奋勇争先,力争第一;上级不检查的项目,就应付交差,过得去就行。有些工作按照要求本是全面完成的,但为了充分展示“成绩”让领导“更加满意”,不惜编造假数字、摆拍假新闻,放大成绩,“包装”亮点,认为取得上级领导的肯定,就是为组织争光。比如:大队建立的**乡**交通安全村,刚刚才开始建设,就大肆吹嘘,被评为了**先进交通安全行政村。
  (三)党内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落实不好。对民主生活会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忽视,安排民主生活数量少、会议准备不充分,有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导致一些问题议而不决。对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的问题,跟踪落实不够。比如:大队安排民主生活会,过分考虑工作繁忙,往往是匆匆开会、草草结束,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2.一味强调集中,忽视民主。在财务开支、人事安排、工作部署等重大事项决策上,一定程度存在“一把手”说了算、领导班子说了算的问题,认为民警、党员工作繁忙、觉悟不高、情况不明,没有必要事事都征求党员、民警意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意见就能体现民主集中。比如:在民协警工作调整时,征求中队、所、室和民协警本人的意见少。
  3.听取民协警意见少,对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认为自己工作繁忙,解决的都是大队的大事,民协警的一些问题都是“鸡毛蒜皮”,自己与民协警相处几年、十几年,就是不听不问,也能知道得清清楚楚。民协警主动反映的问题,也无非是工作繁忙、分工不合理、工资待遇不高、分配不公等关系自己利益的事情,属于正常现象,无非是发发牢骚而已,因此重视不够,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比如:文秘人员反映的加班没有补助,还要倒贴车费的问题,认为干好文秘工作是文秘人员的本职,文秘人员平时坐在办公室上班,没有路勤人员辛苦,反映这些问题无非是想增加一点待遇,因此迟迟没有解决,导致文秘人员加班与不加班一个样,加班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一下班就关机,拒绝接受加班指令。
  (五)落实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党员、民警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认为自己是大队长,行政事务、外部协调等工作十分繁忙,党建工作有教导员主抓就行了,因而没有完全做到去严格要求管理同志,对队伍管理不够精细,工作部署多,思想交流少,对队伍的思想状况掌握不够,对可能出现的违纪苗头发现、处置不及时。比如:近期出现的**中队执法粗暴导致违法人受伤,就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力的表现。
  2.廉政意识不强。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为了便于工作开展、争取部门利益的最大化,也存在向主管部门赠送土特产的现象,片面认为别人都送了自己不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这是为了工作,自己没有私心,不违背大的原则。同时,对社会上存在的相互请吃、迎来送往现象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认同,有时还听之任之,没有筑牢思想防线。比如:接到参加大队民协警结婚典礼的邀请,认为不去是不够朋友,送一点礼金是维护同志之间的关系,主持一下是拉近与同志之间的感情,便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太重视调查研究。认为自己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多年,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了如指掌,因此与民警、群众交心谈心少,下基层调研少,向民警、群众学习少。比如:每周到基层跟班作业做得不够。
  2.会议活动多。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会议后,大队也经常开会部署工作、提工作要求,但对落实情况追踪不够,成为了以会议贯彻执行会议,实效不大。
  3.文件数量多。对上级要求开展的活动,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即使没有新的内容、新的要求,也要进行“转发”,唯恐做得不周全。为了求稳当,一份文件向多个部门报送,认为报了总比不报好。比如:2013年,大队就印发了各类文件***份,但真正落实的少。
  4.交通警卫多。只要上级有要求,都来者不拒,只要是交通警卫,不管群众是否方便,能管制的就管制,生怕做得不好领导有意见,影响单位以后工作的开展。
  5.公务接待讲排场、铺张浪费。八项规定出台前,联系工作相互宴请,工作接待讲排场,要面子、摆阔气,认为不上好烟不尊重、不上好酒不好客、不上好菜不热情,消费一点也是为了工作,只要不贪不占就没有问题。比如:在消费上,不管价格高低,哪里有特色去哪里,对方要求去哪里就去哪里,不注意节约。
  6.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对民警职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的情况监督还差力度,导致队伍作风管理时紧时松。比如,有的同志还存在“八小时外”交友不慎、生活圈乱、酗酒放纵、酒后失态、生活作风不检点,家庭关系不好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二、在“四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文山会海,用文件、会议“落实”上级精神,代替工作开展。上级发了文件、开了会议,就赶紧也开开会、发一个文件,就有了应付上级检查的“基础”,重部署、轻落实,而没有真正把工作做到实处,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以致工作浮在表面、没有真正深入下去,形成一纸空文。比如:上级开了会、发了文件,不管大队是否开展了工作,都要先制定一个实施方案,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二是不能正确对待上级的检查、评比、达标升级活动。只要是上级的检查、评比、达标升级,不顾现实情况,都不遗余力,力争第一,务求上档升级,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比如:2013年二级车管所达标活动,不顾**县二轮摩托车年检率较低,无法达到上级标准的实际,组织人员,昼夜加班,编造资料应付检查,不仅耗费了人力物力,还给后续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2.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求稳怕乱,缺乏担当。当“太平官”、做“老好人”,遇事和稀泥,上下不得罪,左右留余地,前后想退路。对中队存在的问题,担心激化矛盾,迟迟不解决。比如:双凤中队原中队长杜猛调离后,在确定新的中队长人选上犹豫不决,导致中队长期没有人管理,给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被动。二是对民协警工作安排部署多,生活、工作、学习关心少。对民协警的实际困难了解的少,一味强调工作,对完成工作存在的困难不闻不问;和中层干部交心谈心较少,一味强调执行,不了解中层干部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真实想法。比如:前段时间,办公室***同志在白天正常上班、中午晚上加班后,第二天上午大队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还要求其准备资料和会议,连续工作30个小时,自己还一无所知。三是与民警一道工作少。以工作繁忙、会议较多、部门协调等为借口,没有坚持深入基层。比如:每周到基层与民警一道工作不少于1天坚持得不够。四是好大喜功,喜欢做表面文章。有成绩都是自己指导有方,有过失就是基层执行不力。习惯揣摩上级和领导意图,习惯事无巨细在领导面前表功,只喜欢干领导看得见的事、不喜欢干群众最期盼的事。干一点实际工作,就要通过信息、汇报等方式多方表功,生怕别人不知道。比如:大队做了一点实事,都要求办公室照相、写信息,及时向支队、县局上传。五是安排部署工作追踪少。安排、部署了就算完成了,对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工作结果过问的少。比如:县局从大队抽调4名人员支援派出所“一标三实”工作,原定支援两个月时间,时间到期后没有过问,导致支援人员无所适从。六是以自我和班子为中心,制定政策缺乏调查研究,造成执行上的困难。比如:目标下达随意性大,考核标准朝令夕改,让下级在执行上无所适从。
  3.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在工作上,长年都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认为已经是轻车熟路,缺乏进取创新精神,因循守旧,吃老本,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创新意识不强,安于现状求平稳,盲目乐观、自我陶醉,喜欢用己之长比别人之短,左看右看自我感觉比别人强,认为已经对得起组织和群众了。比如:很少撰写调研报告,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做得不好。二是存在特权思想,自我约束不严。要求别人的严,对自己的要求不高。比如:在检查工作时,认为自己是在执行公务,将警用车辆乱停乱放;出现过公车私用的现象,派公车接送父母回老家祭祖、上坟。
  4.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务接待存在奢侈浪费。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前,公务接待担心自己“丢面子”、不热情,怕领导同志、友邻同事不高兴,多数是上好菜、抽好烟、喝好酒。二是个人艰苦朴素意识降低。随着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善,自己喜欢喝酒、吃特色、穿牌子,消费观念发生改变,艰苦朴素坚持得不够。三是生活方式不健康。认为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美好的生活就应当享受,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比如,在节假日、周内“八小时”外,我偶尔会与家人亲戚、同学朋友喝喝酒、打打牌,联络联络感情,既伤害了身体、又颓废了精神。
  (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在执法中存在重管理、轻教育的现象。比如:在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中,只强调严格按领导的意志办,注重开单罚款、忽视教育在先;对农村片区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指导不够,致使农村道路客车超员、摩托车超载严重;在办理车驾业务时,对“车串串”打击不力,侵害了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在审批中存在照顾关系的现象。对领导招呼的违法,处理上就轻一些,希望领导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给予方便,虽然也在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之内,但造成了执法不公,影响了公安公正执法的形象。三是对民警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制止不力。比如:民警中出现的对同一违法行为存在生人、熟人区别对待,当事人多作解释就加重处罚;对工作失误错误录入的交通违法行为,变更、撤销不及时;执勤人员在查处交通违法后,未及时将驾驶人证件及时交回大队,或对手工填写的法律文书录入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不及时;部分群众因为对业务不熟悉,当事人手续不齐全的,存在告知不详细;对群众咨询不接待或敷衍接待;事故车在社会停车场的收费偏高;事故处理存在不按时结案、发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处理出警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时未按规定告知当事人处理程序和联系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乱表态不记分;未在办案场所询问、讯问当事人等问题,往往是批评教育或者按照大队目标考核办法一罚了之,没有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没有从民警的思想上触动灵魂。四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主动作为不够。上级制定的便民利民措施尽量落实,但主动思考、创新作为不够。比如:在外地经商务工的驾驶人,有的地方没有开展为异地驾驶人提供学习的服务,这些驾驶人不得不从几百公里、甚至几千公里外返回,参加3个小时的驾驶证年审学习,既耽误时间,又浪费钱财,认为超过了自己的职权范围,就不闻不问,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尽管表现形式和表现程度有所不同,但从内因上来说,都与党性党风紧密相关。经过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党性修养不强
  平常放松了基本理论的学习,对党的理论体系、“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不深,政治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党的政治观点、政治立场、路线、方针、政策的掌握不够,自身在党性修养上存在严重欠缺,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够,没有紧密联系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方面的研究和探索,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考虑本单位荣辱利益多、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不能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部门利益、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不能完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理想信念滑坡
  对新时期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的认识站位不高,对困难估计、认识不足,在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上存在差距。对班子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不够,认为都是受党的教育多年,理想信念不会出问题,对班子的思想“总开关”拧得不紧、重视不够,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不足。漠视群众利益,不顾群众感情,没有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一味强调管理,忽视了服务职能。只图管理“规范”,忽视群众困难。另一方面,随着年龄增长,自己以前的工作激情、学习态度、生活情趣逐渐消退,对本职工作不争人先、不落人后,多看少动,摸着石头过河,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缺乏创新精神,缺乏应有的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主动担当的精神。
  (三)价值观念位移
  对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时把握不准,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历史使命之间的逻辑关系有时产生模糊认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从警思想有时产生位移,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不够,没有准确掌握党的利益与群众利益高度统一的辩证关系,工作中注重大局多、兼顾局部少,为了“政绩”报喜不报忧,掩盖问题和矛盾,做“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对个别领导的错误指令,从个人仕途和部门利益着想,也一味坚持执行,不愿提出不同意见,不敢坚持党性原则。满足于过去的功劳、眼前的成绩,安于现状、固步不前。在发扬艰苦奋斗等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存在差距,在抵制奢靡之风、享乐主义方面有所放松,在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人民公安精神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很好保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艰苦奋斗精神。
  (四)纪律观念弱化
  对“四风”的危害逐渐麻木,在歪风邪气面前不敢开展争锋相对的斗争,自我要求放松,维护党的形象的自觉性渐渐放松,习惯于找客观理由,从主观上不能自觉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思想改造不经常,产生麻痹思想,对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缺乏全面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与“三严三实”、“干在实处”的要求存在差距,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好党的政治纪律、道德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底线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过分强调客观
  过分强调警力不足,对队伍失之过宽,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民协警的行为。制度定的不少,但执行的不多,奖惩不逗硬,做老好人,民主评议才能顺利过关。考核考评不过细,打马虎眼,过得去就行,直接导致队伍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队伍中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问题,出于“集体荣誉”考虑,也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存在“护犊”心理。有的还图方便,对协勤人员违规“授权”,造成协勤单独出警、单独处警等问题。有的过分强调工作繁忙,对群众服务态度冷漠,对群众咨询爱理不理,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
  (六)能力提升不足
  忙于日常性事务、重点工作攻坚、协调外部关系,对管理知识、公安业务的学习流于形式,对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足,对公安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精神。领导班子综合能力提升不快,用科学发展的观点推动公安工作、以有效的措施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的能力不足。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以“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和一切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按照东明书记“学先进、转作风、抓落实”的要求,对“四风”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以亲近于民、立信于民、予利于民的好措施、好形象推动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一)强化班子建设,提高决策能力
  一是强化学习型班子建设。不断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落实每月一次班子集中学习,坚持班子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半天,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研究公安交管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要与民警开展经常性的谈话谈心和沟通交流不少于5人次。要以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强化实战性调研,坚持“问症”于群众,“求医”于基层。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实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掌握基层鲜活经验,用于班子决策,力争使决策部署更符合基层实际。四是强化监督措施。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带头落实中、省、市、县委相关规定。
  (二)强化队伍管理,提高队伍活力
  一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狠抓思想教育,增强宗旨意识,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每月开展1次业务培训,对民警辅警开展针对性的训练。二是提升队伍精气神。加强督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按照大队规定进行查处;对未佩戴单警装备,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对执法案卷考评进行扣分;中队、所、室加强内务卫生管理;大队保洁员加强日常维护;加强培训和督查,对路口站岗或交通安全保卫时站姿不规范的予以查处;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丰富民警精神生活。三是整顿纪律作风。坚持每季开展1次警示教育和召开1次队伍建设分析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基层所队制度,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加强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尽职的,按照大队规定进行查处;班子成员每周到分管中队工作不少于2天,每月与分管的民协警不少于1次交心谈心;中队长每周中队带班不少于5天,应由中队长办理的事项必须由中队长办理;对所有警用车辆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的,从严查处,并及时通报。四是改进服务态度。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积极探索构建服务群众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优化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完善“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机制,积极组织窗口单位落实实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加强民警及工作人员教育;对因解释说服不够造成纠纷的,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加强现场督查和电话督查,对拒不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敷衍应付的予以查处;落实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的第一人负责将办事群众引导到办事地点或者告知办事人员联系方式。执勤人员在暂扣证件后,告知当事人处理地点,并在12小时内交回违法处理办公室;手工填写的法律文书在12小时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在车管、法制、事故公布办事流程、各项手续要求、业务单据填写样本、收费标准。对手续齐全的,承诺当天的事当天办完,延迟下班到群众办完事为止;对手续不齐全的,推行两次办结制,发放《业务退办单》,告知应当补充的手续;加强督查,确保及时结案、发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加强督查,事故处理正班人员夜间必须在备勤室休息待命。五是强化队伍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作用,结合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民警职工生活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执法执勤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队伍上的问题从严处理、从重追责。
  (三)强化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公安信息化、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落实民警轮训制度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力争3年内全体民警基本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深化举措,切实解决执法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合规,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行政处罚中乱罚款、乱收费,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督查,没有民警带队的(重点针对出伤人及以上事故现场)对带班民警予以查处;由法制员对发生纠纷的法律文书进行检查,发现由协警填写的,对带班民警予以查处;路勤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制作、发放《告知卡》或《警民联系卡》,告知当事人处理程序和联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对不按程序执法、乱表态的予以查处;严格按照规定在办案场所询问、讯问当事人,并同步录音录像;加强督查,对未按规范定在办案场所询问、讯问当事人的,予以查处。三是坚持执法公正。严格把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疑难、重大案件必须集体研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并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张贴公示,对“车串串”进行严厉打击,大队随时抽查收费情况,杜绝乱收费、多收钱少开票现象;对社会停车场进行调查摸底,对不按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的,取消停放事故车辆资格。
  (四)强化交管业务,提高服务水平
  违法处理办公室处理所有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时,必须凭企业出具的证明严格依法处理;审车时,认真核对运输企业车辆交通违法是否处理完毕,未及时处理的不予检验,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相关企业;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数据库,并在**交警服务网公布;修订勤务安排,加大县城中午、晚上等时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大乡镇至**客车早上8:00前的检查,把责任明确到片区中队;及时向市整治办反映,加强**、**等地的治超工作,对本县境内的治超坚持按原则办事,一视同仁;加强客运站点外交通秩序的整治,对交通违法人员从严查处,监控中心利用天网对该区域乱停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在客运站点外设置禁停标志;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对现有落后监控进行更换,在重要路段新增智能监控系统(卡口系统)。
  (五)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活动实效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警民亲”、“万警进万家”等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目标年化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促进队伍作风转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虽然我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将在今后的活动中,进一步转变思想,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听民声、解民难、促民富,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到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努力。不妥之处,请组织和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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