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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省南漳县拘留所在强化安全文明监管的同时,推进落实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把矛盾纠纷的化解作为突出当前,着眼未来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办事过程,全警参与,狠抓方法创新,实行“四项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和展示行政监管的阵地优势、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化解被拘留人员引起的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注重教育对接被拘留人的思想
  被拘留人员入所后,登记建档的同时,入所谈话教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程序,抓住时机,全面掌握案情及思想,针对不同类别的矛盾、纠纷,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因案施策,因人施教,对当事人进行人性、法理、社会、情感等多角度、全方位教育,使之明白法、理、情三者辩证关系,为积极转化、服从管教增添动力,使其主动寻求化解路径;达到思想通、行动实,及时处理。
  二、注重感化对接被拘留人的单位
  我们的监管对象是人,不是物品,人是高级动物,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不是一成不变的,有可能会生病、衰老或自然存亡;人还有复杂的思想和主观能动性,在思想的支配下可能产生配合或对抗的行为;部分被监管对象的人格特质和行为习性明显有别于正常人,呈现负性人格特征和恶劣的行为习性,因此被监管人员的思想稳定总是相对的,时常会因情境的变化而波动。监管民警要转变“一看二守三放走”的陈旧管理理念,要将监所打造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阵地,打造成教育、感化、挽救人的学校,打造成展现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窗口。因此,我们要抓住被拘留人的心理活动、行为特征,利用其短时间相对失去自由的机会,进行人性化管理,加强关心、关爱的力度,从生活、身体、心灵等多方面进行感化,使之感觉胜似老师、医生或亲人,使其感受到亲情、友情和关爱,从而增加信任度,相信其能为之把事情办成、办妥。运用司法公信力和拘留所这个管理平台;达到协调快、方位足(邀请居民社区街道、村委会、办案单位、职能部门等配合),妥善处理。
  三、注重挽救对接被拘留人的家庭
  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细胞,其牵扯一个家庭及亲朋好友交际圈子,在充分掌握被拘留人的思想情绪、涉案情况以及教育感化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法律、道德的宣讲,以案释法,以情明理,指出违法与错误的危害性、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家庭责任的重要性以及减轻处理的必要性进行说服、挽救,敦促被拘留人员家庭的参与,共同降低风险和责任,把案、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达到措施准、效率高,有效处理。
  四、注重提升对接民警业务的素质
  拘留所矛盾纠纷的化解,民警作为组织、实施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策、法律专业知识,必须具有社会形势的分析、研判能力,摒弃“看与守”的陈规理念,转变思维方式,掌握一些方法要领与措施,着力提升技高一筹的能力。否则,化解调处过程中易出现“说不赢”的诸多尴尬被动局面,甚至事半功倍的失误。所以监所民警应该不断的加强学习,尤其是专业化方面的相关业务知识,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熟练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工作责任心,在确保监所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发挥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达到全员参与,整体提高,最佳处理。
  该所通过“四项对接”机制以来,截止目前,共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起,无一例出现反弹、激化或升级。<\/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