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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及其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及群团组织。各部门和单位的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与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同时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每个党员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各民主党派机关中的中共党员,也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教育实践活动。
  各级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他们参加集体学习、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但不要求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活动中要注意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干部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二条”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作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真正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基本原则
  (一)学习引导,改进作风。坚持典型引路和普遍教育相结合,教育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
  (二)依靠群众,开门教育。注重“开门纳谏”,采取聘请群众监督员、召开质询恳谈会、加大民主测评权重等方式,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根本标准,形成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
  (三)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反对形式主义,要重点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要重点解决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要重点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要重点狠刹挥霍享乐和生活炫耀攀比的不良风气。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找准靶子,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四)注重实践,探索创新。始终把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作为探索经验的有效途径,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在学习方法、工作机制、服务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实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政绩观不正确,只重眼前、不顾长远,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搞文山会海,虚报浮夸,欺上瞒下,工作漂浮,落实不力,不讲实效,文件多、会议多,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形式主义问题。着力解决脱离群众,不重视群众疾苦,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调研走马观花,身在群众之中,不了解群众;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听不进不同意见,强迫命令,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跑官要官,特权思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解决不思进取,贪图安逸,因循守旧,创新意识不强,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遇见矛盾、问题绕着走,自由散漫,纪律松懈,玩风盛行,搞特殊化,追权逐利,攀比待遇,以权谋私,消极腐败等享乐主义问题。着力解决迎来送往,超标准接待,违规配车,违规占用办公用房、住房,挥霍公款,私设“小金库”,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公款,中饱私囊,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奢靡之风。
  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要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作风蛮横、态度冷硬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双联行动”为载体,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不够、联系群众不广、作风漂浮、能力偏弱等问题;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饮水安全、子女上学、看病医疗、村道硬化、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保养老等生产生活问题;以完善机制为根本,注重解决在生态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的问题。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效能风暴行动为契机,切实解决深化改革不到位、政务环境不优化、执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工作懒散、无视纪律、不思进取、不作为、乱作为、能力偏弱等问题。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重点解决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得力、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内活动流于形式、党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言行不一、信念动摇、精神懈怠等问题。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重点,切实解决议事决策不规范不民主、人财物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落实不力、服务缺位、刁难群众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要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整改落实、整章建制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下旬至3月下旬)
  1、抓好动员部署。在吃透中央和省委精神、把握市委和县委要求、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经督导组审核把关、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后,于3月1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时,县督导组要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表由县督导组收回汇总。因工作调动,调出不满一年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原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转该同志所在单位督导组。
  2、深入开展学习。把深入学习贯穿始终,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读、精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规定内容。要定学习计划、定学习内容、定学习标准,在方式方法上,重点做到“七”学:一是集体集中学习。县委要抓好中心组学习,县直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周。二是专题交流学习。要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组织纪律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交流讨论,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三是领导干部带动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县级领导要到分管部门、联系点讲两次党课或作一次专题辅导。四是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党员、干部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有效时间,认真学习规定内容。五是联系实际学习。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深入“双联”点、联系点和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和体会文章,深入实践,改造主观世界,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六是典型引导学习。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挖掘全县各行各业涌现出的联系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组织党员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形成学、比、赶的良好氛围。七是警示教育学习。要用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事例,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开门搞活动,把听取意见贯穿始终。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重视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征求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可采取干部意见发函听、老同志意见上门听、基层意见蹲点听、党外意见专题听、热点意见随时听、网络意见专人听等“六听”方式进行。县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委常委会要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向联系单位和“两代表一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要深入分管部门、联系点和“双联”点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各单位要制定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范围、对象,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征求到真实的意见建议,特别要注意听取“双联”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主要领导同志要结合部门职能开展一次不少于1周时间的蹲点调研,亲自撰写调研报告;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深入服务对象,广泛开展调研,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办实事。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重视来信、来访的意见,坚决防止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工作于3月下旬完成。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按照班子和个人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及时报送督导组。督导组综合其他方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并原汁原味反馈给班子和个人。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上旬至5月下旬)
  1、查实找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广泛征求对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意见建议,汇总掌握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督导组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以及班子、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体“会诊”等方式,归纳梳理出“四风”方面流行的“地方病”、“部门病”,班子中表现的“突出病”、“个体病”,力争做到准确“画像”。要始终聚焦“四风”不偏离,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不能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能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是党员的股、室主要负责人,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班子成员要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决克服应付过关思想。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问题,既要认真思考、讲真话实话,又要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在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
  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县委书记审阅。督导组要审阅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本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有下属单位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审阅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督导组、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存在问题找的不准、原因分析不透、整改措施不实等问题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修改完善。重点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党政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过“四关”,即督导组审核把关、指导联络组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组织部长审核把关。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会要先行召开民主生活会,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联系单位、窗口单位、其他部门单位要有序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于5月初召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5月中旬召开。县委常委要参加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一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纪检、组织部门要派人参加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要全程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会前,要制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督导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普遍开展深入的谈心交心,充分交流思想,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基础。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打招呼,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会上,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既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既要揭短亮丑、动真碰硬、直面问题,又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触及灵魂,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其他基层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组织成员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通报反馈情况。民主生活会后,要形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经督导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通报后,各单位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经督导组审定后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纪检委、组织部。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上旬至9月下旬)
  1、坚持即知即改。把整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明确指出、群众反映强烈、本单位表现突出的问题,要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早改真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党员、干部和群众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率先开展即知即改,让群众及时看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2、集中推进整改。领导班子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组反馈的有关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报督导组审核把关后实施。整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3、上下联动抓整改。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整改机制。各单位要将需要上级支持配合整改的事项,及时上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省、市支持配合的整改事项,经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督导组,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4、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突出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审批、执法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下气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整治不到位,力度不减弱,工作不停止。
  5、严格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限期整改教育,帮助其转化提高。
  6、健全完善制度。要认真梳理贯彻群众路线方面的制度,注意总结教育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于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群众需要但还未建立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出台。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注意把中央、省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的制度和办法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7、总结评议。各单位要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与督导组协商沟通后,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及时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县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上下联动、全面互动、整体推动。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确定分管领导,抽调得力党员干部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好示范推动作用;要带头集中精力参加活动、带头逐一环节推进落实、带头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带头听取意见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立说立行改进作风;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预判进展趋势、掌控各种情况,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对教育实践活动走了过场、成效不好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扩大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组织群众全程参与活动,查找问题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解决问题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衡量成效时主动邀请群众评议。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真正把满意不满意的评判权交给群众。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名县委常委联系1个乡镇、1个村和2个县直部门单位,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系统、分管领域和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全程指导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县委督导组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特别对重点对象、重点步骤严格把关,盯紧抓实,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四)注重舆论宣传。要按照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特别要及时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成效。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反面典型,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433”战略部署、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摆布好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和热情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