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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推动和促进平安xx建设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进平安建设活动是具体和丰富的,特别是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在创新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机制上,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化。

  以科学发展观要求查找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作绩效考评是一项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局的重要工作。近年来,xx自治区平安建设活动绩效考评工作,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思想,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考评考核制度和标准,以严格的考评考核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然而,从实践看,近年来我们实行的考评制度和标准确实还有一些不合时宜、脱离实际,甚至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东西。比如,在强调控制发案指标时,忽视了地域差别;在强调经费投入时,忽视了经济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异;在强调命案必破时,忽视了案件侦破的内在规律,忽视了客观线索和科技力量的重要作用;在强调工作绩效结果时,忽视了基础性、艰苦性工作过程,忽视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等。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进行认真的改革创新。也就是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考评考核的重点放在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上。比如,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是否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自觉把发展和稳定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的“一岗双责”,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同奖惩,两手抓,两手都硬,对各级政法机关和综治部门来说,就是如何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尤其是如何依法公平、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如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解放思想中去探讨和创新,力争绩效考评的结果更科学合理。

  为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更科学合理,必须坚持从xx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出发,明确考评工作的基本原则。

  要坚持客观性原则。客观性是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可靠的前提。要确保真实可靠,就必须保证考评过程、考评程序的客观性,坚决克服以往在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程序上某些方面存在的随意性或不够严密。要在修订完善新的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和标准时,认真研究量化指标,增强定性指标的确定性,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考评指标的科学性。

  要坚持共性考评与个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尽管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没有固定模式,平安建设工作方法各有不同,但就工作考评的内容和标准来说又有许多相同的。因此,我们在制定考核的标准和方法时,必须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广西14个市、109个县(市、区)各自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工作起点差异特点。

  要坚持工作过程考评与建设结果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对平安建设工作过程考核与对平安建设结果考评是有区别的。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平安建设工作过程考评与平安建设结果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搞好对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考评的同时,要把平安建设的结果考评作为重点,以便全面总结平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检验和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确保平安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体系

  以往我们在平安建设考评标准上,总是习惯把全区所有的市、县(市、区)放在同一个平面上,不论其人口资源、地理位置、建制大小、经济状况如何等因素,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去衡量评价,而且只奖不惩,这样容易造成欠公平、不服气和评不出积极性的现象。因此,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拓展和丰富平安建设考评的内涵,把考评的重点放在推进全区政法综治工作改革创新,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上。

  制定详细的考核评分标准。在借鉴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基础上,重新研究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分标准》,明确平安市、县(市、区)年度考评的总分、基本分和加分,以及考评的具体内容,并将分值落实到各项具体内容上,采取扣分和加分的形式进行考评,这样使考评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互为补充,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

  合理进行分类。也就是根据不同市、县(市、区)的人口、土地、财力、经济社会现实状况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在总的原则下,制定出不同类别的考评标准。这样,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分,使各市、县(市、区)在同一平面上竞争,消除了起跑线不平等的现象。

  必须奖罚分明。要把平安市、县(市、区)的考评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年被命名为平安市、县(市、区)以及在建设平安广西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要按照《xx壮族自治区行政奖励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在全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重大问题的市、县(市、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命名后发现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撤销荣誉称号,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只有这样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才能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注重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为了体现考评结果的公正,必须科学设置考评程序。凡是申报平安市、县(市、区)的,必须在各级综治委自评的基础上,逐级申报考评。不经本级自评申报和上一级考评推荐的,不能参加平安市、县(市、区)评比。上级接到参评申报后,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会审,确定申报资格,明确考评时间和内容,认真组织考评,提出评定意见。考评合格的经上一级综治委全体会议审议后在同级有关新闻媒体公示。总之,平安建设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考评长效机制,使平安建设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协调和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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