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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新农村是国家实现小康战略目标重大举措,其核心是全方位地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9亿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构建好农村消费安全环境,才能有效保护这支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
  然而目前农村的消费环境的恶化,给新农村建设大打了折扣。换句话说,农村消费环境安全问题的显性化,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在民间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把农民消费者戏称为农民“消废”者,从中不难看出农村“消废”市场之严重。因此,新农村要建设好,首先就要“消除”农村的“废品”,开展一场农村消“废”运动。
  大量的案例表明,曾经荡漾在农民脸上的绿色优势已经不在,更多的是:痛苦、呻吟。如今的农村已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
  从理论上讲,这是典型的现代商业伦理的扭曲和畸形消费心理的变异而导致商业活动中的欺诈和倾销心理上的侥幸行为。一方面是农村市场准入机制和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一方面是农村消费市场的不完善和消费心理的不成熟。一方面是商业道德、商业伦理的或缺,有的甚至以身试法,把农民当作废品消费的载体,也暴露出一些为富不仁的商贩人性的泯灭;一方面是一些农民的攀比心理、摆阔心理、求贱心理给“消废”市场提供了土壤。“消废”品在农村市场上的恶性循环,也反映出我们的工商、技监、药监、教育、文化等部门在农村市场管理上的疏漏。
  消“废”运动,政府应首当其责。就是说在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政府部门要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
  那么,在当前构建农村消费安全环境中,我们的政府部门应着重做哪些工作呢?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市场准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倾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商贩的处罚力度,要让其在难以赔付的成本中束手就擒。要借鉴国外好的经验―凡是向消费者倾销假冒伪劣商品者将其罚得倾家荡产。其次要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市场物流配送体系,减少中间环节,从源头抓起,使不法商贩无机可乘。再次要加强对农民“预防、识别、消法维权等”方面的宣讲和培训工作。(可组织一批优秀的专业对口的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到农村去宣讲)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把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点。第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意识形态的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市场和文化市场跟踪服务管理制,实行层层负责,并且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尤其是监督机制。
  如今该是向农民吹响“自我预防、自我维权、安全消费、绿色消费”号角的时候了。要还农村“消废”者为消费者的本来面目,还乡村消费市场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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